审判现场,来源:虹口检察
芥末堆3月18日文,3月12日,上海市虹口法院对两起教培行业从业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并当庭获判。
据虹口区检察院微信公号透露,2017年上海某教育机构从业人员刘某花费5000元从他处购买上海各区大量学生个人信息13万余条。此后,刘某通过微信认识了同样在北京从事教育培训的周某,用手里的上海学生信息与周某交换,换取了北京各区学生信息38万余条;2019年年初,刘某又将手中52万余条学生信息部分分别出售给两人,共获利1.6万元。
周某还通过网络从曾经的同事、上海某教育培训机构总经理李某处获取上海学生信息3万余条。经查,李某2015年通过网络花费200元向他人购买了上海市部分高中生信息13万余条,将其中一部分提供给了周某。
这些学生信息中包含了学生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学籍号、所在学校、年级、户籍地址、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家长电话。虹口公益诉讼检察官透露,上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其中1人是名校硕士生。
公益诉讼检察官认为,刘某非法购买、交换、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周某非法收受、交换公民个人信息,李某非法购买、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三人的行为均已违反国家侵权法规的规定,侵害不特定公民的隐私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对三人在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刑事诉讼同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最终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李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同时,依法判令要求三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要求刘某按照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利赔偿1.6万元。
2、芥末堆不接受通过公关费、车马费等任何形式发布失实文章,只呈现有价值的内容给读者;
3、如果你也从事教育,并希望被芥末堆报道,请您 填写信息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