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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4月20日文,学校未开课,学费怎么办?住宿费正常缴纳吗?近日,河北、四川相继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河北省、四川省通知中提到,各地各学校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住宿费缴纳及清退方面,河北、四川方案不同。河北省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已收取的住宿费,根据情况,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四川省通知显示,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
两省通知中均提到,相关部门要严肃查处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违反预警规定乱收费问题。
近期,各省市各级各类学校陆续开课。河北高三年级将于4月23日开学,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和中职学校毕业年级报名参加高考学生5月7日开学;普通高中、初中、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时间另行安排;高等学校开学时间按照教育部要求,视疫情形势另行安排。四川省高三年级也已于4月1日开学。
原文通知:教育厅:未开学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在期末结算清退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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