仝卓 图源:仝卓微博
芥末堆文 自7月29日起,仝卓工作室通过微博发布多则消息,认为相关部门对仝卓的处理过重、过当,要求恢复仝卓的高考成绩。据大众网·海报新闻报道,7月30日,山西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我们已经收到仝卓一方的这个诉求,目前正在核实中,核实完会依法依规处理。”此前,仝卓因篡改往届生身份参加高考,各科成绩被取消。
7月29日,仝卓工作室发布微博称,“某市教育局是依据哪条法律法规撤销的高考成绩。一笔一划答的卷子,学籍学历我们不要的,分数凭什么撤销。”并称,目前正在进行行政复核程序。
随后,仝卓工作室微博账号就“要求恢复高考成绩”一事连续发文,提出“在对于他本人的处理上,某市确实在每个环节,都从重、过当了。”某市一直未给仝卓方处理决定书,而行政复议需拿到正式处理决定书才能进行,目前先采用行政复核。
对此,有微博网友认为,“难道不是因为你从源头上就错的,所以后面一系列的东西都相当于本来就应该是不存在的吗?”“报名的身份就是假的,考试成绩无效有问题?”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如果真的是因为迫于舆论压力才取消的高考成绩,那支持维权…… ”
针对网友的质疑,仝卓工作室表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一),他们认为在仝卓一案上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解读。
芥末堆查询教育部网站发现,我国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一)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此前,仝卓于5月22日在直播中自曝,为再次报考心仪学校,篡改往届生身份参加了第二次高考。
6月12日,山西省教育厅通报,仝卓以伪造应届生身份参加高考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作出仝卓参加山西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决定。
同日,中央戏剧学院通报,决定依法撤销仝卓取得的毕业证书。此外,仝卓继父仝天峰等多名涉事公职人员被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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