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科院(ID:NIES_WX),作者:罗媛
为及时深入了解民办学校在疫情期间的困境和应对举措,本课题组于2020年4月面向北京、上海、西安、石家庄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校长发放电子版的访谈提纲,并回收了116份有效作答回信。随着疫情进入常态化和各地民办学校陆续开学复课,课题组又于2020年6月初对其中87名校长进行了补充访谈,动态了解疫情期间各地民办教育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疫情常态化背景下民办学校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1、疫情对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的影响
(一)民办幼儿园收入几乎为零,生存艰难
在本次疫情中,民办幼儿园全面停学,一方面,幼儿园被禁止跨学期收费,部分幼儿园按照天数收取学费,因此疫情开始时,本学期的学费还未收取,没有资金入账进行周转;另一方面,民办幼儿园既不享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免学费政策,又不能开展线上课程收取一定费用,即使有的幼儿园开展一些网上教育教学活动也都属于公益性质,不收取费用。这些因素导致民办幼儿园面临巨大的资金困难,多数幼儿园预计要到秋季学期复课后才能得以缓解。
(二)民办培训机构经营困难,出现大量减员裁员或员工离职现象
主营线下的民办培训机构由于在短期内缺乏技术支持、加之课程本身和授课类型的限制,无法转成线上课程;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培训机构收入锐减;线上培训机构由于与中小学提供的线上教学存在时间上的冲突也受到较大冲击。为在市场竞争中立足,很多培训机构不得不推出免费课程开展促销,价格上的竞争造成了培训机构收入的进一步减少。面对经营困难,有的培训机构停发工资,有的出现裁员减员、员工离职现象,有的面临倒闭。
(三)民办中小学、职业学校、高校逐步适应线上教学,但面临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和定价问题
民办中小学、职业学校、高校在疫情期间也转为线上授课,做到 “停课不停学”,但是由于线上授课的定价机制还不明确,一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不允许民办学校收取学费,造成了民办学校的资金紧张。对于已经收取本学期学费的民办学校来说,也面临着按照线上课程的收费标准进行学费退费、住宿费退费以及后勤产业收入大幅削减的问题。
(四)民办职业学校遭遇春季招生惨淡
疫情期间正值职业院校春季招生,各职业学校无法正常开展线下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工作举步维艰,加剧了民办职业学校的生源困境。
2、地方政府出台相应扶持政策
面对疫情对民办学校的影响,为保障教育供给,北京、上海、重庆、浙江、陕西、四川、河北、深圳、广州、合肥、武汉、厦门等地及时出台了专门面向民办学校或幼儿园的扶持政策,主要通过预拨财政补助经费、税费减免、房租减免、减半征收社保、推迟年检、加大信贷支持和落实资助政策等举措对民办学校尤其是民办幼儿园进行扶持(表1)。
(一)政府政策扶持主要面向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幼儿园
1.优先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存续与正常运转
地方政府在出台扶持政策时,普遍将扶持普惠性幼儿园作为重点,虽然扶持方式和力度有所差异,但是综合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举措:面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及时足额拨付生均定额补助;允许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补助临时用于疫情期间的教师工资待遇、房租等方面的支出;可统筹使用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给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房租补助;足额拨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生活补助资金。
2.民办幼儿园可享有租金减免、信贷优惠、保险减半等政策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非普惠性民办园及时转为普惠园
部分地方政府专门面向民办幼儿园出台的扶持政策有:承租政府和国有企业物业的幼儿园享受一定时期的租金减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运转困难的民办幼儿园给予信贷优惠和还款延缓或续贷等帮助;将民办幼儿园纳入疫情防控工作体系,统筹进行防疫物资的调配、供应工作。减半征收民办幼儿园的 “三险”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从政策实施的覆盖面来看,北京、浙江、上海将政府经费补贴的范围扩大到了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部分地方政府将政策扶持扩大到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北京、重庆、浙江、广州、武汉、合肥等地出台的扶持政策面向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都能享有各种帮扶政策。
1.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包括教育培训机构均享有一定政策优惠。根据广州市的政策,除对于民办幼儿园、低收费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给予支持外,还给予教育培训机构减免租金、保险优惠、减轻税费负担、提供金融支持等帮扶举措。北京市规定,教育培训机构也可按照相关条件和规定享有减免房租、延迟纳税、推迟年检政策。
2.为民办学校提前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浙江省为无法正常开学的民办学校 (不含独立学院)、幼儿园给予财政补助临时支持,对于 “按学期收费2020年延迟开学而暂无学费收入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可采取一次性预拨、年终清算等方式给予补助,支持疫情下办学办园和教职工薪酬支出所需”。重庆市按照2020年1月各民办中小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的在校(园)学生数,以2020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50%预拨生均公用经费,各民办高校按2019年10月底在校全日制学生数 (不含高职扩招学生)和相应生均经费补助标准的50%预拨,年检结束后进行清算。武汉市提前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民办中小学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和民办中职学校免学费等政策,按照2020年1月在校在籍人数和全年补助标准预拨补助经费,在下一年度根据复学进展情况及学生人数予以适度调整并据实结算。
3.为民办学校疫情防控提供财政支持。浙江、四川、合肥将民办学校、幼儿园纳入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体系,统筹开展防疫物资的调配、供应工作,提供平价的防疫物资采购申购渠道,规定由财政安排的扶持民办学校专项经费,可由各民办学校用于本校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支出。武汉市为民办学校提供疫情防控专项补贴,由市、区财政按5∶5安排资金,按照民办幼儿园每班4000元,民办中小学、中职学校每班3000元的标准,给予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防疫物资配备专项一次性补贴。
(三)地方政府的扶持政策均设置了一定的前置条件
各地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扶持政策普遍设有以下前置条件,如:第一,依照防疫规定延迟开学或暂停培训;第二,不裁员、少裁员;第三,不停发教职工工资。除此之外,北京对运转困难且在解决区域 “入园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民办非普惠性幼儿园按照班数给予补贴,其认定标准包括:第一,收费标准在每生每月4000元以下;第二,幼儿园资产负债表反映的货币资金和2020年已收取的保育教育费之和,扣除2020年已发生的直接运营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应发工资总额。上海市的政策规定,民办托幼机构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活动。武汉市的政策要求民办学校满足不裁员、不停发职工工资、正式开学前的线上服务为免费 (或公益性收费)性质等条件。民办学校必须满足相应的前置条件才可享受政府政策的扶持,这样既保护了民办教育机构从业者和就学者的利益,又对民办教育机构在疫情期间的困难起到了纾解的作用。
3、疫情常态化背景下民办学校支持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面临的困境
(一)各地扶持民办教育的政策仍不充足不均衡
从目前政策出台的情况来看,还有一些地方政府未出台针对民办学校或民办幼儿园的专门帮扶政策,这些地区的民办学校享有的政策支持主要是国家针对中小微企业统一出台的租金减免、纳税延迟和保险减半的优惠政策,在政府财政补助、防疫防控物资、信贷支持方面民办学校没有获得额外支持。有的民办职业教育的免学费补贴只收到国家财政的补贴,地方政府补贴未能及时发放到位。有的地方政策仅对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支持,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经营遇到困难的其他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未能出台相关的支持措施。
(二)民办幼儿园面临资金链断裂和教师流失的风险
在没有出台扶持政策的地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租金、教师工资等方面不仅没有获得相关支持,还要高价购买防疫物资。有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定额补助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对于一些刚投入了庞大资金的新建民办幼儿园以及新转设为普惠性幼儿园来说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疫情期间,多数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都只能发放基本工资,有的经营困难的幼儿园甚至暂停发放教师工资,教师队伍面临流失的风险。
(三)多数民办学校未能享有租金减免,延迟纳税政策对于没有收入的民办学校帮助不大
减免国有企业资产租金和延迟纳税是各地出台的普遍政策,这项政策在各地的具体实施力度不同,关乎民办学校的切身利益。从租金减免政策的实施情况来看,一方面,承租国有企业资产的民办学校数量较少,绝大多数民办学校是承租私人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这部分资产未能享有任何租金减免,承租这些资产的民办学校需要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另一 方面,各地出台的租金减免力度不一,如,北京政策规定承租国有企业房产的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免收2月份房租;武汉政策规定,租赁武汉市、区属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集体资产类房产用于办学的,不少于3个月租金免收、6个月租金减半。从纳税政策实施情况来看,对于很多没有收入或收入很少的民办学校来说,这项政策带来的优惠很少。
(四)民办中小学线上教学的收费及退费机制不明确,带来家长的不满和民办中小学的资金困难
民办中小学在疫情期间纷纷开展线上教学,但是线上教学的定价机制却不明确,也没有统一标准,而多地教育部门则出台文件要求民办中小学在学生没有线下入学的情况下不能收取学费。对于已经支付了昂贵学费的家长来说,线上教学的质量不及课堂教学,因此并不愿意按照以前的标准支付学费。而对于民办中小学来说,学校开展线上课程以后的运营支出 (房租、水、电、气、设备等)和教学成本 (教师工资、课程资源、教材等)并没有大幅减少,开展线上课程也需要支付教师全额工资,还需要增加对教师的培训支出。因此,在线上教学的定价机制和标准不明确的情况下,按照以前标准收取了学费的民办中小学无法也不愿进行学费退费,也有民办中小学认为疫情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且学校运行照常支出更不愿意进行学费退费,这造成了家长的不满;而对于还未收取学费的民办中小学,也由于在开展教学的同时无法收取任何学费,更加剧他们的资金困难。
(五)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亟需信贷支持
面对巨大资金压力,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亟需获得优惠的信贷支持,目前已出台信贷支持政策的地方政府,如上海、陕西、广州、武汉、合肥、成都鼓励金融机构为民办学校或幼儿园的贷款偿还给予续贷或延期,仅个别地方政府如合肥出台了给予民办学校贷款利率下浮10%以上的优惠政策,成都出台了给予民办幼儿园贷款利率下浮10%的优惠政策。
(六)民办学校的线上教学缺少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教学资源支持
由于缺少统一的、高质量的、公益性的教学资源和教学平台,有的民办学校的线上教学质量和效果欠佳,有的高度依赖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教学资源开展线上教学;有的教师未获得过线上教学培训和相关技术支持,无法与学生进行实时的直播视频教学,只能进行课程的录播,无法及时答疑、与学生互动;有的线下培训机构转成线上缺少相应的技术支持且需要向商业平台支付高额流量费用不得不停止经营。随着疫情常态化,不同年级学生陆续开学,民办学校逐渐转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为已开学的学生提供线下教学,而未开学的学生仍然继续提供线上教学,线上教学仍需要教育部门提供支持。
(七)民办学校维持基本运营的保障性政策亟需加强
在民办教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政策支持方面,武汉市对执行工业用水、用天然气价格的民办教育机构实行了疫情期间价格下调政策,广州、武汉实行 “欠费不停供”措施,并允许在疫情结束3个月内进行补缴缓缴,然而多地未出台类似的支持政策。在防疫物资方面,各地政府给予民办学校的防控支持程度不一,有的提供平价物资采购渠道让民办学校自行购买,有的提供专项经费给民办学校购买防疫物资,也有的需要民办学校自行高价购买防疫物资。总体来看,多地民办学校无法获得与公办学校同等水平的防疫物资支持,防疫物资面临巨大支出,加剧资金压力和复学压力。
4、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民办学校 (幼儿园)政策支持的落实力度和覆盖面
第一,鼓励各地设立疫情期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加强教师尤其是幼儿园教师的待遇保障,通过教师工资奖补政策稳固教师队伍。鼓励地方政府购买民办教育服务,为中低收费且经营困难的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补贴。各地政府应尽快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经费补贴,为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转设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租金补贴、教师工资补贴等支持和激励政策,并及时足额划拨转普奖励经费。
第二,还未出台相关政策的地方政府应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快实施面向民办学校的租金减免政策,根据疫情的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租金减免政策的有效期限。鼓励各地政府针对承租农村集体所有房产的民办幼儿园出台租金优惠政策,防止农村民办幼儿园倒闭引起幼儿失学。地方政府可通过发布倡议书、给予奖励等方式鼓励私人房东为民办学校进行租金减免。
第三,尽快出台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用水、电、气的相关优惠政策,实行 “欠费不停供”,允许疫情结束后一定时期内进行补缴缓缴。第四,随着民办学校陆续开学复工,各地政府应将民办学校、幼儿园纳入到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利用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统筹物资调配、供应工作,减轻民办学校的抗疫负担,为民办学校复学、开园提供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支持。
(二)建立线上教学定价和学费退费指导监督机制
地方教育部门要尽快汇同政府物价部门建立线上教学定价和学费指导机制,核算民办学校疫情期间的办学成本 (包括教师工资、校舍租金、防疫物资支出、其他资源损耗),允许民办学校综合考虑成本支出,按照确立的标准和原则收取学费;已经按照疫情发生前学费标准收费,开展线上教学的民办学校要按照新的标准为学生办理学费退费或学费抵扣。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等其他费用按照实际住宿天数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办理退费。
(三)加强对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信贷审批及放贷支持,建立信贷信誉黑白名单
建立民办学校融资机制。出台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信用良好、资金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贷款政策,为经营良好的民办学校适当放宽贷款门槛加快续贷办理。审慎认定民办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失信行为,谨慎认定惩戒 “黑名单”,对于 “白名单”中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给予信贷支持。
(四)研制与教学大纲相匹配的线上教学指导标准并提供技术、资源、师资培训支持
由于线上教学具有灵活性、便利性,可留存、可回放等优势,很多民办学校表明在未来还会继续使用一些线上教学资源。考虑到未来数字社会和数字校园带来的挑战,教育部门应研制与教学大纲相匹配的线上教学指导标准和技术、课程和教学资源,开发更具操作性、专业化、公益性的线上教学平台,共享课程、教学、教材资源,优化线上考试体系建设,提高线上课程和考试的模拟效果,提升学习效果,丰富教学内容。各地应将民办学校线上教学的课程规划、技术支持和师资培训纳入到本地教育支持体系之中,为各级各类学校做好线上和线下教学相互衔接以及未来开展常态化的辅助性线上教学提供服务。
(五)拓展民办职业学校招生就业渠道
各地要在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多项稳就业、保就业扶持政策和措施的同时创新方式,提升网上招生和就业服务能力,利用专升本扩招等机会稳定和扩大生源。民办职业学校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对学生的吸引力。各地要进一步深化 “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方式,通过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为实习单位提供补贴等方式鼓励实习单位扩大实习培训规模,帮助民办高职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 。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中国教科院”,作者罗媛、吴霓、王学男,原载于《当代教育与文化》2020年7月刊。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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