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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 李海颜 4月5日 报道
近一个月以来,“整治”与“规范”成为教育领域政策中关注的重点。
3月3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上,针对近日社会广泛关注的规范校外培训以及减轻学生课外培训负担等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作出回应。
吕玉刚提到,今年教育部将把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重点工作任务,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从严审批培训机构,强化培训内容监管,创新收费管理方式,规范培训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但教育政策对教育领域的影响并不仅限于“限制”,教育政策既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社会对教育的新需求,又对未来教育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京开幕,大会审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简称“规划纲要草案”)。
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到,2035年,我国教育远景目标为,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健康强国,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
回顾2020年,“教育评价改革”成为教育政策的重要关键词,其核心在于“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在评价改革这一“指挥棒”下,不同学段先后有相关的教育政策的出台。中小学阶段提出增强办学活力,重视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素质教育的发展;高等教育阶段强调学科融合、产教融合;而学前教育阶段则提倡普惠和规范。此外,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仍是政策关注的焦点。
一系列政策改革的背后体现的则是教育理念的转变,即中国教育正在破除“唯分数”应试教育朝着“全方位发展”的素质教育转变,如何培养综合性人才成为教育改革的关键。
教育评价体系改革,由重结果到重过程
2020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围绕学校、老师、学生分主体、分学段提出了不同的改革方向,其核心在于“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具体而言,幼儿园重点评价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义务教育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等情况;高中教育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职业教育重点评价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高等教育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探索建立应用型本科评价标准,突出培养相应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
不同学段的评价内容侧重点虽有所差异,但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等词不难看出,评价标准具有相通性,即改变过去单一的“唯分数”的结果评价,转变为多元的“综合素质评价”,重视评价的过程性和全面性。
同时,评价方式的变革也会引发人才培养方式的转变,从“产教融合”“应用型本科”等词可以看出,未来高校人才的培养,在理论型人才培养的基础上,更强调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校外培训监管趋严,学前教育强调普惠
学前教育是中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被视为教学的开端,但长期以来,学前教育在资源的投入和重视程度上均不及其他学段教育,是教育体系中较为薄弱的环节。
在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扩大学前教育供给转变为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
此后,针对长期以来学前教育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教育部印发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要求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在覆盖率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要达到80%。
2020年9月,教育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对学前教育教学的经营和教学问题作出规定,明确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在教学上,幼儿园教师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才能在幼儿园任教,有虐童、性侵等行为禁止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同时,明确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向学前儿童及其家长组织征订教科书和教辅材料,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
可见,学前教育在重视“量”的基础上,逐步开始关注“质”,学前教育的政策规定正在日趋健全和完善。未来,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和规范化管理运营将是政策关注的焦点。
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政策关注的焦点,2020年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规定越发详实。
2020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明确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涵盖了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提到,作为甲方的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向乙方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线上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
4个月后,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提出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政策对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关注从未间断,虽然政策对预付费等内容早有明确要求,但在具体的落实上仍存在诸多问题。而在疫情等外在因素的助推下,一些培训机构的内部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跑路、倒闭等情况屡见不鲜,涉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的消费投诉日趋上升。目前政策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规定越来越明晰,可以预见未来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重点在政策的具体落实和监督上,治理力度将会继续加大。
中小学破“五唯”,增强音体美素质教育
在评价改革这一“指挥棒”下,不同学段先后有相关的教育政策的出台。中小学教育是中国教育体系中最受关注的学段之一。长期以来,教育均衡、教育公平一直是中小学阶段政策关注的重点,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却通常被忽视。
针对中小学教育存在的“管得太多、激励不够、保障不够、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2020年9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明确学校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可自主安排教学计划、自主运用教学方式、自主组织研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同时强调,各地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坚决克服“唯升学”“唯分数”的倾向。
在强调释放中小学办学活力,破除对“唯升学”“唯分数”单一评价的同时,如何构建多元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为改革重点。
为此,劳动教育、体育、美育被提上教育改革日程。2020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提出将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4个月后,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对不同学段的劳动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少于32学时。
除劳动教育外,体育、美育也备受政策关注。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体育中考要逐年增加分值,达到跟语数外同分值的水平;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力争到2022年全面实行美育中考。
从政策导向来看,劳动教育、体育、美育等素质教育正逐步从边缘化走向中心化。出于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未来素质教育的潜能将会进一步释放。校内,劳动教育、体育、美育等将会成为刚需课程;校外,相关培训服务将会迎来发展红利期。
高等教育深化学科和产教融合,强调应用性和实践性
中小学教育改革强调的是“全”,而高等教育则更注重“专”。2020年高等教育政策离不开一个关键词“融合”,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成为趋势。
在本科教育方面,2020年2月24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印发了《关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促进学科融合,加快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明确将扩大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生的培养规模,人工智能被纳入“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支持范围。
12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又发布了《关于设置“交叉学科”门类、“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通知》,提出单独设置“交叉学科”门类(门类代码为“14”),并将“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纳入一级学科(学科代码分别为学“1401”、“1402”)。
而此前,2020年1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也称强基计划),表明强基计划主要选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而在专业培养上,除数学、历史、哲学等基础学科,高端芯片、软件、新材料等新工科专业也纳入强基计划的培养范围。
在职业教育方面,2020年8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既有专业的基础上,对接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职业等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需求,通过合并、取消、更名、增设、超前规划,进一步健全目录体系。其中,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重点面向实体经济领域适当设置。
一个月后,教育部等九部门又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根据产业需要和行业特点,适度扩大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培养规模,推动各地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无论是本科教育还是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专业设置与现实的职业需求结合更加紧密,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成为趋势。未来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学科融合、产教融合的教育培养形式将会在高等教育阶段继续深化。
未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培养综合性人才
改革并非是一蹴而就,而是循序渐进的,不难发现,2020年政策改革的重点也将在2021年教育工作中继续被强化、执行。
在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中,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再次被提及,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化高考内容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提质创新发展等均是教育部工作要点。大力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推进“职教20条”落实落地成为2021年教育部工作的重点。
这一趋势在近期两会的人大代表的提案中也有所体现。在中小学教育方面,人大代表们提交了严禁宣传中考成绩、增加中高考体育次数等提案;在职业教育方面,有提案建议尽快出台《国家职业技术教育校企合作条例》和成立国家职业技术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在学前教育方面,人大代表建议发展“家门口”普惠托育,并将幼儿园教育全面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范围。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上,有代表提出应统筹各方力量,系统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在评价方式改革上,有代表建议要建立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综合评价的有效衔接机制、本科—研究生的贯通培养机制以及多元综合评价在招生与就业中的运用机制。做好高中教育和本科教育衔接项目,让本科教育的优质资源和教育模式向高中教育辐射,并结合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和“强基计划”建设,增加高水平大学的本科生免试保研比例。
同时,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学校办学,通过校企合作、校地合作,丰富人才培养的深度和人才评价的维度。此外,在就业方面提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在各类选拔考试中增加品德和综合能力考察。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十四五”时期教育主要目标任务是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等成为“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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