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视觉中国
芥末堆文 据中国教育报消息,为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高等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教育部近日印发《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简称《规范》)。
《规范》共分为十部分,给出了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组成,规定了基础设施、信息资源、信息素养、应用服务、网络安全和保障体系的通用要求,适用于高等学校开展数字校园及智慧校园的规划、设计、建设和实施。
《规范》提出,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业务需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特别是智能技术,实现高等学校在信息化条件下育人方式的创新性探索、网络安全的体系化建设、信息资源的智能化联通、校园环境的数字化改造、用户信息素养的适应性发展以及核心业务的数字化转型。
基础设施方面,应确定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建设性能和容量等指标,选择主流和相对成熟的技术路线和设备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基础设施安全等。
信息资源方面,应对学校信息资源建设内容、标准规范、建设方案等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将相关的标准规范落实到具体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和技术平台中,推进和鼓励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创新应用等。
信息素养方面,应融合线上与线下教育方式,开展以学分课程为主、嵌入式教学和培训讲座为辅,形式多样的信息素养教育活动。
应用服务方面,应统一规划,分步建设安全、稳定、可靠的应用服务,支持跨领域业务协同,加强事务分析型应用系统建设等。
网络安全方面,应确保基础设施安全、信息系统安全、信息终端安全、数据安全和内容安全等。
保障体系方面,应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学校统一完备的规章制度、稳定专业的技术队伍等。
据了解,《规范》由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提出并归口管理。起草单位为: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委员会、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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