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视觉中国
芥末堆文 6月7日,杭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严控书面作业总量,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变相布置作业,充分利用课堂以及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通知》从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
在作业管理方面,具体提出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同时规定不得要求家长、学生批改作业。
另外,提出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加强课堂教学安排研究,探索健全课后托管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在睡眠管理方面,明确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长分别应达到10小时、9小时、8小时。小学、中学早上上课时间一般分别不早于8:30和8:00,寄宿制高中早上上课时间不早于7:40。除周一晨会外,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寄宿制小学、初中、高中学校晚熄灯时间一般分别不迟于21:00、21:30、22:30,并严格按规定的睡眠时间科学设定起床时间。
在手机管理方面,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通过设置公共电话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在读物管理方面,要求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在体质管理方面,要求“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等。
今年以来,针对“五项管理”,教育部已陆续出台了相关文件,如1月15日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4月25日公布的《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作业管理、手机管理等内容也被纳入6月1日签发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6月2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的实地督查工作正式启动。
杭州市教育局在《通知》中表示,将健全常态督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五项管理”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组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开展专项督导,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每月到校督导一次,并确保督导覆盖到所有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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