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视觉中国
芥末堆文 7月12日,成都市教育局、市社治委、市文明办、团市委联合发布《关于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要试点开展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并提出要“志愿参与,自愿参加”,给予志愿教师适当补助。同时要遵循公益普惠原则,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家长合理承担托管服务成本。
托管时间为中小学暑假期间的工作日,面向本区(市)县小学阶段在校学生,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需求,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
统筹资源,开放少年宫、阅览室、运动馆
《通知》表示,各区(市)县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时间,分期分批试点开展,并向社会公布。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社治委、文明办、共青团、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本区域托管服务实施方案,招募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在校学生家长参与,引导本区域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志愿参与。
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农村少年宫和社区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阅览室、自习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并组织工作人员带班,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托管组织单位也可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等服务,不得组织补课、讲授新课。
在托管形式上,可以由学校为单位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也可以由少年宫、社区,或其他方式组织,会同妇联、工会、关工委等组织(单位),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
公益普惠,志愿教师给予适当补助
《通知》强调,托管服务要遵循公益普惠原则,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家长合理承担托管服务成本。组织单位可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实行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收费标准由地方教育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示、做好宣传工作。
同一区内的试点学校收费标准应保持一致,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相应费用。托管组织单位对参与托管服务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补助。
《通知》指出,托管服务要做到志愿参与,自愿参加。积极支持有意愿的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通知》还提到,托管服务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排查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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