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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需要五大转变

作者:焦建利 发布时间:

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需要五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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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权利的平衡、内容的功能、教师的角色、学习的责任、评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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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法是建立在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哲学基础之上的。

要理解、领会、掌握和践行“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法,推动课堂教学的变革,尤其是推动技术知识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的变革,必须深入学习和领会“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哲学。

早在2013年, 在一本名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五种实践改变》(Learner-Centered Teaching: Five key changes to practice)的著作中,作者 Mary Ellen Weimer 将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法概括为如下五大转变。

Mary Ellen Weimer 所概括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法的五大转变。即:在权利的平衡、内容的功能、教师的角色、学习的责任、评价的目的五个方面的转变。

1、权利的平衡

在传统课程和教学中,绝大多数甚至几乎所有的权利都掌握在教师的手中。教师决定日程安排、学习地点、学习方式、作业、课堂政策、评分规则等等。

确实,学习是一种变革性的体验。在确定课程变量方面, 已经完成这一旅程的教授们显然处于有利位置。但是,如果我们从学习科学开始认真学习,我们就知道,学生更有可能坚持自己的旅程,并在他们得到激励的时候,更有可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地。

自治、控制、以及选择,都是激励元素。按基本规则输入、自主选择论文或演讲的题目、同伴的反馈等,这些也都是激励元素,只是有些方式是教师可以 与学生分享权力的,只不过,课程决策的最后责任人还是教师。

此外,保罗·弗莱雷(Paulo Freire)在2000年曾指出,那些学生们无法控制的教学法,只会强化和加深现有的社会压迫模式。相反地,如果我们向学生开放课程,那么,我们的课程可以变成“可能性的激进空间”。

2、内容的功能

贝尔奖获得者,学习科学的创始人,司马贺(Herbert Simon)曾经说过, “追求覆盖面是敌人”。

当覆盖范围是我们的初衷和起点的时候,与材料的直接接触模式便是记忆和复述。

如果我们希望我们的学生获得有意义的理解,学习科学首先告诉我们,我们必须找出学生对内容的看法,并消除任何误解。 

我们必须为学生提供机会,帮助他们通过探究和发现来达成自己的理解。我们必须允许学生分享不同的观点。我们必须检查学生不断发展的理解,并纠正在学习进程中新出现的谬误。

所有这些必须花费时间去远离和抛弃追求覆盖面,这也需要我们重新思考在课堂内外我们如何使用我们的时间。

在以学习为中心的课堂中,通过提出好的问题来学习,以及通过建立联系来学习,与记住内容相关联的内容一样重要。

3、教师的角色

传统的课程和教学,尤其是以教师为中心的课程与教学,始终将教师视为专家,并且教师是学生获取知识和教学内容的门户。

而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则强调,在教学中,教师扮演多重角色,并且这些不同的角色都是同等重要的(Pratt and Smulders 2016)。

有时,教师是内容专家,其主要专注于内容的传输。而另外一些时候,教师则是所教授学科的体现,并专注于师徒传授,在其中培养学生(如在科学实验室,教学生热“做”科学)等。

教师还可以专注于培养学习者,培养他们的批判性思维能力。有时候,教师可以发挥其培育的作用,因为他们意识到,学生可以通过鼓励来更好地学习,特别是正在过渡到成年期的传统年龄学生。

不仅如此,一些教师敏锐地意识到,他们不仅要传达内容,还要传达其背后的价值观、学科体系、制度和社会,比如领导力、公民身份、文明以及合作等等。

4、学习的责任

许多教师抱怨学生对自己的学习不负责任。责任是权力一枚硬币的正反面。当作为教师的我们与学生分享权力的时候,他们为自己的学习承担责任的舞台就搭建好了。

尽管如此,学习科学告诉我们,没有为自己的学习承担责任的那些学生,他们并非顽固不化。他们只是真的不知道为自己的学习负责究竟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究竟应该怎样去做,才算是为自己的学习负责。

责任包括各种不同的学习技能。比如,自我评估、计划、监控、反思、调整等。传统的课程并没有向学生教授这些技能,但是,我们知道,技能的获得是通过实践、反馈和更多的实践来实现的(Ambrose等人,2010年)。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强调学习如何学习,仅次于帮助学习学习内容本身。

5、评价的目的

通常,评价一般发生在教学结束的时候,其目的在于测量学习情况,并把学生学习情况转化为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等级。然而,当我们把学习置于中心位置的时候,所有的东西都变成为学习这个中心来服务的了,包括测量和评价,因而,在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实践中,测量和评价具有双重目的:测量学习和拓展学习。

这个概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方式甚至立场来实现。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分数和去分数化,高难度作业和低难度作业的使用等等。

评估可以包括讲师评估、同行评估和自我评估。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评价主体多元。评估也可以以多种方式进行,旨在尽可能地与学习目标相匹配。真实的评估是人们优先考虑的,它要求学生以反映现实生活中实际发生的事情的方式使用所获得的知识。最后,评估是透明的,这意味着学生能够理解为什么要分配评估,以及如何成功地完成评估(Winkelmes等人,2016)

Weimer, M. (2013) Learner-Centered Teaching: Five key changes to practice (2nd ed.). San Francisco: Jossey-Bass.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EduTech自留地”,作者焦建利。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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