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视觉中国
芥末堆文 近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落实国家”双减“要求,规范培训机构收费行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其家庭负担。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
根据《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包括4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9月底前)。各地发展改革(价格)、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中央及省“双减”政策和《通知》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各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成本调查阶段(2021年10月底前)。各地要全面摸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规模类型、经营收入、收费标准等情况,完成成本调查工作并形成调查报告。培训机构数量少的,应开展全面调查;数量较多的,应选取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机构进行调查,确保成本调查结果具有代表性、可参考性。
(三)制定标准阶段(2021年11月底前)。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解读,统筹考虑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以及当前培训机构实际收费水平等因素,以实现降费减负为目标,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拟订初步定价方案,连同本地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调查情况一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
(四)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各地要按程序制定出台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政策衔接,做好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和市场监管局。后期要根据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开展跟踪评估,建立健全培训收费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和收费监管长效机制。
《方案》明确,教育部门负责制定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质量、培训进度、课时设置等标准规范,督促培训机构规范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做好培训收费公示工作。
各地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收费监管政策、违规收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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