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视觉中国
芥末堆文 近日,山西省忻州市体育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类课外培训机构监督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推动课外体育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将整治不合法合规办学的课外体育培训机构。
《通知》明确整治范围:
一、办学资质。超范围从事课外体育培训的具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教育咨询(服务、科技等)类机构。无证无照的课外体育培训机构。
二、广告宣传。招生广告存在虚假许诺的内容、夸大其词、误导宣传等行为的培训机构。
三、办学行为。招生简章和广告未在主管部门备案,或备发不一致的培训机构。未按要求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退费制度,未与学生签订有效培训合同的培训机构。
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违规招生”,存在举办、承办、协办与中小学入学挂钩的考试、测试、竞赛或排位赛,存在培训时间不合规范,存在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行为的课外体育培训机构 。
四、教练员管理。聘用不具有教练员资格人员从事课外体育培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外籍人员的培训机构。聘用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的培训机构。
五、安全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课外体育培训机构以及取得办学资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课外体育培训机构。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区)卫健体局要组织本地区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体校、学校体育社团等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开展规范化建设行动。同时,要积极对接教育主管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了解青少年体育方面的兴趣方向,从而整合体育人才资源,引导有多年培训经验的俱乐部和社会团体提供精准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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