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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周末】教育部印发校外培训分类鉴别指南;北京学科类培训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作者:张雯 发布时间:

【懒人周末】教育部印发校外培训分类鉴别指南;北京学科类培训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作者:张雯 发布时间:

摘要:高校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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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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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进行时

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

11月15日,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简称《指南》),对鉴别依据进行明确,即要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评价方式等维度,对培训项目进行综合考量。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指南》明确要建立分级指导机制和建立专家鉴别制度,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建专家组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无法直接判断的培训项目开展分类鉴别,得出鉴别意见。培训机构要进行自我研判、自评自查,规范开展培训活动,不得出现名不符实的情况,不得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

学科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即将落地!北京发布征求意见稿

近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浮动幅度上浮不超过10%。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均需遵守。

北京17家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提交“备改审”申请,线下机构压减率达61.8%

11月17日,北京市政协举办“双减”工作情况通报会。据介绍,目前北京市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共有52家,其中6家已经主动注销线上学科类培训业务,9家已经停止线上学科类培训,20家承诺最晚于12月上旬停止学科类培训,剩余的17家机构提交了“备改审”申请。

海南“双减”细则: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2021年底前全部“营转非”

11月9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提出用1年时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建立作业管理制度、100%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2021年底前全部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陕西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陕西省发改委官网近日公布《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厦门市对校外培训机构采用“一课一消”监管模式

近日,厦门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试行)》,对校外培训机构采取“银行托管、建立专用账户、运用预收费管理平台实行一课一消”监管模式。经校外培训机构和学员(家长)共同确认已完成的课时或服务项目后,托管银行按课时费用或服务项目费用进行结算,7日内将课时费用转入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资金存款账户。

辽宁:年底实现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覆盖率100%

近日,辽宁发布了《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2021年年底符合条件的学校,课后服务覆盖率力争达到100%,2023年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显著减轻。2022年年末,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达标率力争达到100%。

中央政策

教育部发文规范高校非学历教育,不得冠以“总裁”“精英”等名义

11月19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明确面向社会举办的非学历教育不得冠以“领导干部”“总裁”“精英”“领袖”等名义;严格控制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坚持高校主体地位,严禁转移、下放、出让学校的管理权、办学权、招生权和教学权,严禁项目整体外包,不得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代收费,不得以接受捐赠等名义乱收费。

教育部、工信部:高校不得与基础电信企业签订排他性合作协议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和工信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提高高等学校网络管理和服务质量的通知》,要求高校不得签订排他性合作协议,应向基础电信企业平等开放校内通信配套设施,提供平等接入条件。同时,基础电信企业也应不得进行捆绑式、强制性销售。高校应会同基础电信企业扩大5G信号在高等学校的覆盖范围,推动5G技术在校园的深入应用。

自贸区民办校筹设不再审批,教育领域“放管服”全国推行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表示为做好教育部有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教育领域更大范围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其中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力度与其他地区有所不同。一方面,对于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再向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筹设审批,直接申请办理办学许可;另一方面,对于实施自学考试助学的民办学校,取消办学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各地新规

北京要求保障未成年艺人完成义务教育,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会

11月14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规范演出从业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促进首都文艺舞台健康繁荣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未成年人的追星活动,《通知》提到,演出举办单位要做好演出现场管理,维护演出现场秩序,不得设置场外应援、礼物应援、打榜投票等诱导粉丝消费的营销活动。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会等活动,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正常观演之外的应援消费。

安徽:产假和婚假分别延长60天、10天,鼓励幼儿园提供托管服务

11月19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云南迪庆州将推进实施15年免费教育

近日,云南省决定,在迪庆州实施14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推进实施15年免费教育。云南省财政每年安排经费7041万元,强化资金监管,切实将此项惠民政策持续有序有力落实到位。迪庆州15年免费教育,实施范围包括学前教育3年、义务教育9年(小学6年、初中3年)和普通高中3年。

陕西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专项整治,涉及高校、自考管理机构、函授站等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知提到,未经用户同意,不得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广告内容不得出现“无需学习”“无需上课”等虚假违规内容,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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