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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卖的孩子找到了,就是大团圆结局吗?

作者:徐超轶 发布时间:

被拐卖的孩子找到了,就是大团圆结局吗?

作者:徐超轶 发布时间:

摘要:儿童被拐是家庭悲剧,也会让社会付出极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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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来源:本文经南都观察 (ID:nanduguancha) 授权转载,作者徐超轶

编者按:2021年12月6日,电影《亲爱的》中被拐卖的孩子原型孙卓回到生父母家,似乎为父亲孙海洋14年的漫漫寻子路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然而,事情是否就这样结束了?对于被拐卖的孩子而言,共同生活十几年的亲人一朝成为陌生人,而另一组陌生人骤然进入他的生活,要求成为他的亲人。

南都观察的特约撰稿人徐超轶曾经探讨过这一问题,现在重温这篇文章,依然能引起我们的思考。

1997年,山东聊城男子郭刚堂两岁半的儿子在家门口被拐。之后的24年,他骑着摩托车踏遍全国寻子,整个事件被改编为电影《失孤》,轰动一时。终于,2021年7月,郭失散24年的儿子在河南被找到,公安机关也循线抓捕了两名涉嫌拐卖儿童的嫌疑人。

故事至此似乎终于有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然而,已经与原生家庭分离二十余年的儿子,是否能够适应与恢复和亲生父母的关系,生父母与养父母之间是否又会产生新的矛盾和纠纷,则仍在未定之天。

虽然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儿子日后选择孝顺养父母家庭,他也“完全接受”。但是日后的生活能否做到如此平静与理想,恐怕对这段关系中所有的当事方都会是严峻的挑战。如果无法妥善处理之后的问题,则寻子成功的大团圆结局,只会转化为一系列冲突和麻烦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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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片中雷泽宽(刘德华饰)寻子十五年。© 电影《失孤》

同郭刚堂一样遭遇子女被拐的家庭数量巨大。事实上,郭能够在多年之后寻得儿子的下落,已经属于其中幸运的一员。郭寻子成功的结果,与其二十余年坚持走访和寻找儿子下落、以及电影的推波助澜不无关系。公安部门在新闻发布会上就表示,郭子被拐一案是作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进行侦查。如此关注尚且历时二十余年才找到被拐孩子的下落,而更多不如郭案这样引起社会聚焦的儿童被拐事件,则或许永无水落石出之日。可以说,儿童被拐几乎是改变一个家庭生命轨迹的大事件,而整个社会将为这种人伦悲剧付出更大的成本和代价。

人伦悲剧

儿童被拐,首先带来的自然是一系列的伦理冲突,而这种冲突在原生家庭寻找到子女后往往会公开和尖锐化。被拐儿童通常在年龄尚小时,便被迫与其生父母分离,即使最终找到下落,往往也在数年乃至数十年之后。彼时被拐儿童早已成年,对于生父母几乎没有印象,而寻找到的亲生子女,却成为生父母一方最现实也最强烈的情感投射。

两相比较之下,生父母将历尽艰难寻回的子女作为亲人看待,但对于子女本身而言,生父母则是突然出现在生活中的陌生人。这种感情上的天然落差往往是造成一系列家庭矛盾的起点,生父母可能会要求寻回的亲生子女负担起亲生子女的义务,无论是情感还是经济上的,而子女则没有任何情感上的基础去接受这一额外的“负担”,往往选择拒绝或是逃避与生父母之间产生经济或生活上的联系。

从而,寻回子女并不是大团圆的结局,而是新问题的开端。如果生父母能够接受分离多年的亲生子女对自己没有感情和记忆上的依赖这一事实,困难尚且容易克服,但亲生父母多年以来将寻找子女视为生活中最重要乃至唯一的事务,从心理学上,这样的行为更强化了他们对亲生子女的赋值。要求他们迅速地接受自己是子女世界中的陌生人甚至“搅局者”,恐怕并不容易。

当这种生父母、养父母、子女之间伦理上的纠葛无法通过相互之间的协商解决时,往往带来很多严重的纠纷。从最现实的层面而言,如何处理两个家庭之间的赡养和经济关系,就是这类特殊家庭首先面临的棘手问题。

所谓“生父母”“养父母”描述的是现实上的关系,在法律上,被拐卖儿童的养父母是合法的“父母”,所有赡养、继承关系都基于户籍登记上的父母来建立。即从理论上而言,如果只在养育家庭上了户口,被拐卖儿童只与没有血缘的法律父母之间有相应的关系,与血缘上的生父母则没有权利义务关系。然而,这种法律上的安排是在生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建立的,生父母并没有自愿放弃原有的对子女的义务与权利,它与生父母的期望完全背离。而“与亲父母没有关系”的法律定位也不符合一般意义上的人伦常理。这里法律不仅未能起到解决纠纷的作用,反而成为新的问题,尤其是伦理问题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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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与养父母背后的人伦问题同样复杂。© 电影《亲爱的》

在双方家庭都有儿童合法户籍登记的状况下,情况会更加复杂。被拐儿童有两个不同的身份,一个身份是其生父母的子女,而另一个身份是养父母的子女。虽然被拐儿童往往以养父母家庭成员的身份长期生活,但在法律层面上也难以否认原有身份的有效性,这就使得本就存在的问题更为复杂化。法律和伦理的冲突在这里更为明显。

法律困境

此外,生父母与养父母双方之间也有法律上的问题,养父母往往不是“收养”了被拐儿童,而是兼具“买主”的身份。收买被拐儿童在法律上本身属于犯罪行为,但如果生父母在要求追究拐卖者法律责任的同时,也一并要求追究买受方(法律术语:接受并购买产品或服务的一方)的责任,则案件将变得十分棘手:对于被拐儿童而言,生父母已是突然出现在生活中的陌生人,如果这个“陌生人”还要求自己的养父母承担收买被拐儿童的法律责任,则无异于完全毁灭原先稳定的家庭关系与生活。

也许正是由于这一伦理上的障碍,公安机关在成功找到被拐儿童时,往往只是循线对拐卖儿童的人贩进行侦查和抓捕,而甚少处理买受一方的刑事责任问题,尽管这种选择性处理可能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如果继续深究伴随儿童被拐案件产生的法律困境,则不仅生父母、养父母、被拐儿童三方会被卷入其中,在整个从儿童被拐到被合法登记为养父母子女的过程中,还会产生其他的争议。

例如就有观点主张,为被拐儿童登记户口的派出所在拐卖儿童的过程中也存在问题,毕竟买受方理论上并不能提供被拐儿童的出生证明等户籍登记所需的材料,应该难以登记为买受家庭的子女。但实际上,诸多被拐儿童并非无合法户籍的“黑户”,而是在法律上被登记为养父母的子女,从而以另一个“正常”身份继续生活,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给解救工作带来了一定法律困难。然而,如果将不规范的户籍登记作为拐卖行为得以完成的“共犯”,则牵涉的人和部门更多,激发起地方保护主义和官僚体制惯性后,现实中解决问题的可能性更小。

最关键的问题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儿童被拐产生的诸多争议,一方面是没有明确的结果可预测,另一方面即使勉强做出结论,也往往不是解决争议,而是制造新的争议。

这是由于作为一种处理关系的工具,现有的法律几乎没有考虑到,如何处理儿童被拐这一违法行为产生的新身份和新关系。所谓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无非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几类,而这几种亲属关系的产生,则都以涉事方同意基础上的某个事实或合法行为为基础,对于解决儿童被拐这一非同意事件发生后的身份关系混乱和纠纷无能为力。

如果强行按照法律登记的身份关系认定相应的权利义务,即被拐儿童经合法登记后即为养父母一方的“亲生子女”,则恐怕会由于不经天然权利拥有者即生父母的同意与权利让渡,而缺乏实质上的合理性,从而制造出新的争端。

由此可见,儿童被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即使被拐儿童最终被幸运找回,社会对于处理后续问题也并未做好准备。可以说,儿童拐卖之后社会所要付出的成本,有一大部分来源于拐卖发生后各种问题的处理。无论是刑事上治理和打击拐卖儿童的行为,还是寻找被拐儿童的工作,又或是民事和刑事法律上处理被拐儿童寻回后各方可能产生的纠纷,无一不需要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

社会成本

当然,最根本的举措是努力减少拐卖儿童的案件,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否则之后几乎是一系列难以逆转的连锁反应。但是目前我们面对的现实是,大量儿童被拐的案件已经发生,其中的绝大部分甚至没能找到被拐儿童的下落,这一由于儿童被拐所付出的社会成本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还会继续产生。

更令人担忧的是,尽管随着国内经济的整体发展,区域差异缩小、开放生育、与监控系统覆盖率的增加,国内区域间的儿童被拐案件有所减少,但由于国际交流的增加,跨境贩卖成为一种新的犯罪现象。例如2011年,广西破获一起从越南贩卖婴儿至国内的案件,黄清恒等人组织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从越南经中国广西东兴市向广东揭阳市、汕头市等地接送、中转或贩卖儿童,甚至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产后再将婴儿卖出。从2010年至案发,该团伙共出卖儿童20余名,其中,公安机关解救出11名涉案儿童。这种国际间的人口贩运,解决起来涉及不同国家的多个部门,无论是寻找行为还是法律问题的解决,成本只会比一般的拐卖案件更高。

不幸的是,在国境之间的交通越来越便捷、国际交流越来越深入的时代,人口贩运这种犯罪行为的方式也在愈演愈烈。以上述越南跨境婴儿拐卖案而言,据报道,人贩子像运小狗一样乘长途汽车用近20个小时把孩子运到粤东。人贩子为了运送方便,在运送途中甚至直接喂孩子吃安眠药。这8名儿童其中最小的不足7天,两个孩子连脐带都没有脱掉。在汕尾解救的4名孩子都患有肺炎等传染病。从揭阳解救的1名女婴,由于脑积水,被送往省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而在买家这方面,粤东揭阳潮汕地区的购买动机主要是为了有男性“后代”。这样的家庭关系在孩子长大后,与他的“姐姐”们之间也会有巨大的问题——即使在文章开始的郭家案件中,已有报道表示,买方家庭有两个姐姐,这两个姐姐需要在经济上支持弟弟,这已经又一次引发了互联网上对“扶弟魔”,“男女对立”问题的讨论。这种对立情绪也同样是社会成本。

历经二十余年的寻子之路,最终被划上了一个看似圆满的句号。丢失的孩子被找到,无论如何,我们还是应该为这位父亲高兴。但是,找到孩子,并不是解决问题的终点,甚至会带来更多的问题。而更多没有找到孩子的家庭,他们的面前,是漫漫的寻亲旅程,也是无尽的伦理、法律问题,和伴随而来的社会成本。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南都观察家”(ID:naradainsights),作者韩嘉玲。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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