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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重点打击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6个案例从不同角度揭露了养老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有利于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据了解,自4月开展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截至7月底,全国法院受理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共1394件(含专项行动以来已审结案件)。
值得关注的是,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法院执行养老诈骗案件财产20亿余元。该类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数量并不多,但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在诈骗手段及方式方面呈现一些新情况新特点:一是涉及多个罪名、但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二是犯罪手段精细化、专业化。三是呈现跨区域、涉众化趋势。
据悉,为依法有效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这批案例主要集中在重点打击的六类养老诈骗犯罪。
案例一,肖开俊、陈荣集资诈骗案——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案例二,鲁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案例三,徐正等人诈骗案——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案例四,沈移平集资诈骗、顾乃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案例五,李晓雷诈骗案——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案例六,李建涛诈骗案——以开展“养老帮扶”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建议,广大老年人要多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养老诈骗宣传教育,充分了解犯罪分子惯用“套路”手法,踊跃举报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牢牢守住“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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