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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对接养老社区服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就规范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对接养老社区服务业务在业内征求意见。
根据《通知》,监管层主要防范“保险+养老社区业务”的四类风险:一是防范保单“超卖”导致的养老社区供给不足风险。二是防范养老社区业务经营风险传导至保险公司的风险。三是防范客户对未来养老社区服务支付能力不足导致的养老社区经营风险。四是防范保险公司未来无法提供约定养老社区服务的违约责任风险。
对此,监管层设计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通知》要求:一是开展“保险+养老社区业务”的保险公司充分考虑影响养老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和客户入住需求的各种因素,建立测算模型。二是保险公司在自建养老社区时设立专业子公司,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参与养老社区业务都要向客户如实说明业务责任归属,隔离养老社区相关风险。三是保险公司销售与养老社区服务对接的保险产品,应当契合养老社区服务,匹配客户未来养老资金需求。四是保险公司要充分测算销售产品与养老社区服务兑现可能出现的违约赔偿责任,计提违约风险准备金计入当期成本,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开展“保险+养老社区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二)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充足率不低于120%;(三)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B类及以上;(四)公司治理评估结果C级及以上;(五)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不低于第3档;(六)在其他各类监管评级或监管评估中未触及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七)连续四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100%;(八)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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