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开展股权众筹

发布时间:8/8/2015, 2:19:07 AM

8月7日消息,证监会今日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决定近期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中介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证监会称,未经国务院股权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活动,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股权众筹名义开展发行股权活动。

检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私募股权众筹、股权众筹、众筹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平台,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融资是否进行了公开宣传、是否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投资者对象是否超过200人、是否进行股权众筹募集资金。

证监会指出,检查目的是为摸清股权融资平台底数,排查潜在风险隐患,一旦发现有关违法犯罪情况,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文章转自腾讯科技,作者李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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