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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了关于“高考综合改革”的内容,明确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将取消文理分科。
据悉,本次天津市高考综合改革的主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不分文理;两依据,一参考”。
目前,天津市实行的高考实行文理分科,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综(或理综)4门。实施高考改革以后,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将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将调减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考试时间仍安排在每年6月份。其中,英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那么何为“两依据,一参考”呢?芥末堆了解到,在招生录取机制方面,天津现行的高校招生录取主要是依据4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进行。实施高考改革以后,从2020年起,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也就是说,从2020年起,高等学校将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此外,实施高考改革以后,由于不再进行文理分科,学生在选报志愿时,自主选择的等级性考试科目与招生院校的科目要求至少要有1门相一致,方可报考。若高校没有确定等级性考试科目范围,表明学生在报考该专业(类)时无科目限制,均可报考。
方案中还提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将与统一高考分开。从2017年起,天津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在春季招生,将依据学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被春季高考录取的学生,可不再参加统一高考。
自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开始,截至目前,包括上海、浙江两个试点地区在内,全国已有20个省份出台高考改革方案,大部分将在未来两年启动改革。除文理不分科以外,“3+3”模式成为众多省份未来高考改革的新趋势。此外,打破“唯分数论”也是本轮高考改革方向的亮点之一,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的评价机制,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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