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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 潘灿 西瓜 9月22日 报道
近日,因举报学校存在违规收费补课问题,于都实验中学16岁学生刘文展被劝退。校方回应称,此事系班主任个人行为,已经向刘文展和其家长道歉,学校正在做工作劝刘文展返校。但是,回归事件的本质,学生向教育局举报学校后遭劝退。举报人信息是如何被学校获取的?于都县教育局、于都实验中学需要给出答案。
据了解,2017年3月,刘文展给国家信访局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发了举报信,就于都实验中学收费补课一事,恳请赣州市教育局及以上部门明察。之后,赣州市教育局将此次投诉移交到于都县教育局处理。
举报信发出后没几天,刘文展就被班主任单独找去“谈话”,谈及学校遭到举报一事,并询问了一个电话号码,而这个号码正是刘文展的。同时,刘文展也表示,自己在举报信中留下了自己的联系电话。
基于以上事实,很难不让人怀疑,举报人刘文展的电话被人泄露给了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那么,到底是谁泄露了刘文展的电话?从举报信传递过程来看,举报信接触者包括:国家信访局、赣州市教育局、于都县教育局。
于都实验中学是一所民办学校,受于都县教育局监管。刘文展举报的问题,最终也是由于都县教育局负责调查处理。同时,在刘文展提供的录音中,当被问及校方是如何得到自己的电话时,一人回答称“教育局上面有个传件下来,上面有个号码”。刘文展称,回话者正是于都实验中学副校长袁金明。
因此,举报人信息被泄露,最可能发生在于都县教育局这一环节。此前,于都县教育局表态,调查组未向校方泄露举报人任何信息。那么,泄露信息者到底是于都县教育局的决定,还是个人行为?这需要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于都县教育局也需自省自查。
目前,于都县委、县政府已经介入调查。我们期待水落石出的一天。
同时,希望各级信访部门加强自身监管,依法行使权力的同时,履行好保护举报人信息的义务,切实维护每一位中国公民通过正当渠道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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