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末堆 9蛋 1月2日 报道
民办教育是否应当扶持?应当扶持到什么程度?扶持的有效性又该如何提高?2017年12月29日,上海市教委财务处处长何鹏程在中国教育创新20+论坛说,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应建立民办教育分类扶持机制,同时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探索资金使用范围,确保各类民办院校协调健康发展。
民办教育步入分类管理新时代
“目前,全国至少有25个省、市、自治区政府提出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何鹏程介绍,我国民办教育财政扶持政策历经四个发展阶段,分别为:可给予适当支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健全扶持政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支持与规范并举。
他说,对民办教育进行扶持时,国家政府同时兼有四重身份:法律法规的制定者、扶持政策的制定者、扶持策略的执行者、规范教育的监督者。2016年,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有关民办教育的新法新政,要求增加财政扶持措施种类,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同时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民办教育步入分类管理新时代。
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探索资金使用范围
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新背景下,何鹏程提出三点思考:
第一、民办教育是否应当扶持?他表示,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分类管理改革后,国家应同时建立对两类学校的财政扶持政策,使两类民办院校健康协调发展,同时参照国际经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更多采用政府补贴等直接财政扶持手段。营利性民办学校则更多运用购买服务等间接财政扶持手段。”
第二、财政直接扶持应当到什么程度?何鹏程认为,非营利性、义务教育阶段民办院校应参照公办同类院校给予相应扶持。对于非营利性、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院校,何鹏程表示,美日韩等私立高等教育较为发达的国家曾探索出科学合理的扶持比例,即10%到20%左右。“对民办高校来说,学费收入30-40%,社会资金30-40%,政府补贴10-20%是比较合理的结构。”他指出,目前我国民办高校资金来源主要依赖学费收入,收入渠道比较单一,后续发展资金普遍不足。“应创新筹融资模式,逐步实现民办学校办学资金来源多样化。”
对于营利性民办院校,何鹏程则说,对营利性民办院校的教师及学生个人,应参照公办院校标准给予扶持。“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办营利性民办院校,幼儿园、高中可以,但还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他说,“我们也在积极探索,比如助学金、奖学金,还有教师正常的培训机会,都应该考虑覆盖到营利性的高中、幼儿园。”
何鹏程表示,国家应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如购买服务、基金奖励、补贴到人等,“以购买服务为例,政府可以向民办学校购买科研成果、职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教育服务 ,上海就在探索晚托服务购买服务机制。”
在资金的使用范围上,以上海为例,目前,上海及大部分省市财政部门对民办院校仍以专项投入、硬件投入为主,且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范围,“基建、工资都是被禁止的。”但近年来,随着民办学校对财政资金需求发生变化,市级财政对非营利民办院校的基建项目也将探索给与支持。
第三、如何提高扶持的有效性?何鹏程认为,要提高扶持有效性,首先要解决规范问题、监管问题、诚信问题。应建立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的分类扶持机制,将扶持对象按营利、非营利、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划分,“越靠近原点,财政扶持手段就越多,远的地方财政扶持少一点,辅以间接扶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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