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称,第一季度,社会类培训投诉在各类投诉中增幅明显,同比去年增长80.12%,达到3579件。
报告指出,有关社会类培训的投诉主要集中在语言、艺术、幼教等领域。
投诉内容包括:培训机构资质不健全;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培训质量参差不齐;合同约定有问题,格式条款显失公平;预付式消费方式遭诟病;以培训之名,行销售之实;培训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网络培训乱象丛生等。
以“合同约定有问题,格式条款显失公平”为例,中消协在报告中指出,培训机构单方面更换培训地点、上课时间、授课老师、合并班级,甚至取消课程,违反合同约定,消费者因此得不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此外,部分消费者因为自身原因解除合同,愿意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希望协商退回余下培训费时,经营者仍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退款。
关于“预付式消费方式遭诟病”,报告称,培训行业普遍采用预付的方式收费,消费者接受培训前购买充值卡、会员或者预付全款,部分培训机构为了促销课程更是推出了各种预付费算法,模式复杂,甚至跟“消费贷”等金融产品挂钩。
报告指出,我国预付式消费整体监管有限,培训机构经常以破产、转让为借口一走了之,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大多数消费者都是事后“维权无果”、“自认倒霉”。
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别警示,社会类培训领域“卷包跑路”风险正在累积,消费者群体权益受损可能性增大。
消费者参加各类培训时要理性、谨慎消费。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首先应与培训机构协商,如不能解决,应当收集好发票、合同等有关证据,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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