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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5月7日文,随着毕业季的临近,各地轮番上演“抢人大战”。其中,西安推出的“抢人新政”尤其引人关注。据统计,西安在2018年前3个月抢入21万人,中、高考将近,这些已经落户的“新西安人”子女如何就学?
近日,西安市教育局印发《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全市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待遇。
《办法》还强调:3月23日后落户西安人口,须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录取;2017年11月21日以后的新落户人口,须回原户籍所在地参加2018年高考。
学前教育阶段:公平享有入园权利
对于年满3-5岁的幼儿,《办法》指出,各区县教育局应指导幼儿园坚持招生安排、招生方案、招生情况“三公开”原则,长期设立招生电话,指定专人负责解答招生政策,接受报名预申请,严格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公平享有入园权利。
义务教育阶段:以2018年8月31日为界
《办法》强调,“免试就近”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基本原则。要坚持公办学校为主体,做好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工作。具体分为:
一、2018年8月31日(含)前新落户
公办学校:《办法》指出,2018年8月31日(含)前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区县教育局按以下规定在公办学校登记入学:
1.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属于家庭户籍,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2.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属于集体户籍,由户籍所在地行政区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3.开发区新落户业主适龄子女,按区县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划定的学区登记入学。
4.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2018年5月31日(含)民办学校初中报名截至日前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在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指定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领取报名条,登录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报名后,可以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
二、2018年8月31日后新落户
2018年8月31日后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进入起始年级就读的,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转学,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中考:2018年3月23日后落户,须在原户籍所在地
针对中考,《办法》指出,西安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至23日。2018年3月23日(含)前已落户人口,本人初中毕业且年龄不超过18周岁,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区县参加中考。
2018年3月23日后落户人口,须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录取,在原录取学校入学并建立学籍后,可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转入西安市同层次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高考:2017年11月21日以后落户的,须回原户籍所在地
针对高考,《办法》指出,2018年陕西省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至21日。2017年11月21日以后落户人口,须回原户籍所在地参加2018年高考。
据了解,2018年陕西户籍考生在陕参加高考报名条件: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在陕且满3年,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或学籍在陕不满3年者,须回原户籍所在地申请参加高考。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坚持方便就近原则。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高层次人才子女在中招录取中,选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A类人才子女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上降10分录取,B、C类人才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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