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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计算机和互联网在中小学的普及未必能提高学业成绩。教育与信息化的深入融合依赖学校与教育科技企业的有效合作。本文从学校与企业遵从的实践逻辑出发,划分出信息化领域校企合作的四种类型,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了不同类型学校与科技企业的兼容性及其合作目标、方式、内容与形态。
关键词:教育科技企业 校企合作 教育信息化
2011年,哈佛大学商学院的Christensen及其合作者利用破坏性创新的概念分析了新技术对传统学校教育的影响[1]。他们开宗明义地提出,学校教育的理想在于将人类的潜力最大化;助力充满活力的、参与性民主社会的形成;培养有助于经济繁荣、保持经济竞争力的技能、能力与态度;培育宽容精神,尊重差异。他们认为实现上述教育理念的最佳方式是通过创造性地在教室中使用计算机技术,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随着计算机技术在教育领域中的广泛应用,美欧等发达国家在中小学中实现了系统性的计算机部署和互联网接入。近年来,我国教育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2016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报告》指出:“……23个省已基本建成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15个省全面或基本建成省级教育数据中心,信息化教学应用基本普及,融合创新案例不断涌现,信息技术安全体系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初步形成。” [2]
遗憾的是,国内外大量实证研究表明计算机和互联网进入学校并不等于开发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并不等于实现教育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也并不等于实现了教育信息化。计算机和互联网在学校教育体系中的应用尚面临一系列的体制和机制问题。《2016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报告》明确指出了教育信息化过程中的几大挑战。一是信息化教学应用水平不高。在缺乏专业教研引领的环境中,教师难以实现信息化产品“由买到用”的转变。二是信息化基础支撑环境发展不均衡。三是统筹推进机制不健全。部分教育部门、学校和企业合作的体制机制问题未能得到解决。四是信息化的有效运行维护机制未能得到保障。报告指出目前各地教育信息化经费仍多为项目或专项经费,缺乏固定、长期的资金支持[3]。
教育信息化面临的这些问题背后,是否有阻碍教育信息化领域校企合作的更深层次挑战?这些挑战与作为组织的学校和企业的合作类型和兼容性有何关系?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本文尝试从理论出发,讨论学校和教育科技企业的发展逻辑及合作类型。这一问题的解答将有助于政府通过政策创新来克服上述信息化领域的挑战,促进校企在教育信息化领域的深度合作,实现“教育信息化2.0”战略的宏伟目标。
[1] Christensen C M, Johnson C W, Horn M B. Disrupting class: How disruptive innovation will change the way the world learns(McGraw-Hill: New York, 2010).
[2] 教育部, 2016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报告, 发布于2016年10月31日,URL。
[3] 教育部, 2016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报告, 发布于2016年10月31日,URL。
一、信息化领域的校企合作类型
柳栋认为教育内部的信息化过程中存在着两类实践逻辑[1]。一是融合逻辑,即优化完善现有教育教学;二是变革逻辑,即面向问题、重构学与教的方式。教育外部的教育IT企业产品、服务规划则存在着技术逻辑(即为用技术而用技术)和教育逻辑(即根据教育的规律,设计、提供满足学与教需求的产品与服务)。
采用上述框架,可以对教育科技企业与学校的合作进行分类(参见表1)。类型I:成熟技术在教育场景中的优化应用。当学校或教育体系采用融合逻辑,采用技术逻辑的教育科技企业可以提供成熟技术在教育场景中的应用,如以短视频为基础的微课(大规模在线录播课程,即MOOC)。类型II:为优化当前教学而设计的新产品。当采用融合逻辑的学校与采用教育逻辑的企业合作,企业可以设计新产品来优化学校的教育流程。例如,企业可提供测评和题库类产品,满足学校分层教学需求。类型III:创新性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若教育体系正在贯彻变革逻辑,致力于技术逻辑的企业可以将创新性技术应用于教与学的变革。例如,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实现科学周边(STEAM)课程和教学的优化,或者引入外教直播英语口语课和听力课。类型IV:重构教学流程的产品和服务。遵循教育逻辑的科技企业可以为变革中的学校提供定制化的、支持教学流程重构的产品和服务。例如,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学情管理系统可提供学情诊断和个性化辅导。
根据北京大学课题组对近百家教育科技类企业的调查、对多家企业的深入访谈及在教育展会中对多家公私立学校的访谈,当前教育科技企业与学校的合作形式基本属于类型I和类型II。随着教育信息化的推进,教育系统正在经历从融合逻辑到变革逻辑的推进,这就为教育企业与学校开展更多形式的合作提供了机遇。目前,部分初创企业开始尝试将创新性技术应用于教学重构后产生的新课程(STEAM类课程,如编程)和新教学管理模式(如实时学情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向着类型III和类型IV合作模式的转移受制于两大因素:一是教育体系中教育信息化的发展速度和趋势,二是创新技术的发展速度和趋势。随着教育信息化的深入,政府采购学校信息化服务的内容正在发生变化(如图1所示)。在教育信息化的起飞阶段,教育信息化采购的内容集中在硬件采购;在教育信息化的普及阶段,教育信息化采购内容从硬件采购转向了内容采购,主要是购买数字化教育资源。课题组发现,部分教育科技企业对大量学校和学生的教育消费留存数据进行了分析,形成了针对学校、学区乃至地区的学情分析数据和报告,并将其提供给地方教育部门。在教育信息化的下一个阶段,政府和学校可能会采购教育科技企业积累的数据或者相关数据产品。
创新技术的发展速度也制约着教育科技企业与学校合作的模式。例如,智能化是教育行业普遍认可的核心技术。行业普遍认为人工智能有可能应用于各种教育场景,覆盖学校过程中的“教、学、练、测、评”五大环节[1]。但德勤研究报告指出,人工智能在教学场景的应用面临不少问题,例如数据频次低、数据量化难、人工智能程度未达到教师水平等。在教育信息化走向普及的阶段,就大面积的部署和使用来说,稳定性是一个重要的用户需求,稳定的成熟技术仍然有着极大的使用价值[2]。创新性技术若能在短期内成熟,达到教育体系所要求的稳定性,就可能实现在教育系统的大规模部署;否则,政府和学校可能在一段时间内还是会选择基于成熟技术的类型I和类型II的合作模式。创新技术的发展速度将影响其与教育体系合作的类型。
[1]芥末堆:《2017年教育行业蓝皮书》,未发表行业研究报告。
[2]柳栋:《已有基础、教育逻辑、体系变革和交易结构——基础教育领域“互联网+”实践中几个问题的讨论》,2016年“教育创新20+年会”发言整理稿,未发表。
二、教育科技企业与学校的兼容性
(一)学校运营模式特征
教育科技企业与学校属于不同类型的组织。组织间的兼容性是讨论作为技术提供者的科技企业与学校合作的关键。教育技术与不同类型学校的兼容性决定了企业能否与学校的教与学整合。经济学研究者曾探讨过“破坏性创新技术”与高等教育的融合,即关注此类技术对高等教育教与学模式的影响[1]。在对MOOCs的经济学分析中,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霍克斯比[2]讨论了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与不同类型院校的兼容性。
借用上述分析框架,本文尝试对基础教育阶段精英型公办学校、非精英型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运营模式及其与教育科技企业的兼容性进行分析。表2从学校与政府关系、学校生源、教学、评价、师生互动等多个侧面,对三类学校的运营模式特征进行了比较。
(二)合作模式与兼容性
三类学校的使命和运营模式不同,它们与教育科技企业合作的目的、内容、方式、形态、产品偏好均有一定的差距,与采用不同实践逻辑企业的兼容性也不同。表3对三类学校与科技企业的合作和兼容性进行了概括。
[1] Christensen, C. M., Horn, M. B., Caldera, L., & Soares, L.,“Disrupting college: how disruptive innovation can deliver quality and affordability to postsecondary education,”Higher Education Policy 72(2011);Christensen, C. M. ,“The innovator's dilemma : when new technologies cause great firms to fail,” Harvard Business Review,8(97)(2016):661-662;Dellarocas, C., & Alstyne, M. V.,“Money models for MOOCs,”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 56(8)(2013):25-28.
[2] Hoxby, C. M..“The economics of online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moocs, nonselective education, and highly selective education,”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04(5) (2014) :528-33.
1. 精英型公办学校:联合生产和合作研发
追求“变革逻辑”的精英型公办学校与追求“教育逻辑”的教育科技企业的兼容性较高,与创新性教育技术的兼容性较高。精英型公办学校与教育科技企业合作的目的是将创新性教育目标融入教学实践,以新教育目标重构教学流程。
精英型学校的痛点是以技术支持新的教育模式、解决优质资源的复制问题、应对政策变化带来的挑战。校企合作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满足教育创新需求,包括管理(如学情管理、走班制)、课程(STEAM课程)和教学支持(混合式教学、国际部教学)。二是满足政策合规的需求,如新中高考要求、集团化办学、发展核心素养等。在合作方式上,为了满足教育创新需求,精英型学校一般选择与科技企业合作研发,或者选择定制化的服务。在合作形态方面,这种深度的合作初步实现了技术与学校教学和教研过程的结合。这种教育技术与流程的联合生产模式(joint-production)才能满足精英型学校需求,现成产品往往无法达到学校多元化、创新性的需求。在产品偏好方面,精英型学校选择的现成产品偏向STEAM和语言类产品;在学情管理和学校运营与支持产品方面,此类学校偏好合作研发。
综上所述,精英型公办学校与追求“教育逻辑”的教育科技企业的兼容性较高,与创新性教育技术的兼容性较高。此类学校追求“卓越”、未来导向的教育目标。在追求这些目标的过程中,精英型学校提出了非标准化、非常规化的需求;这些需求的强度不高,远远达不到用商业化模式来解决的程度,不可能在市场中找到现成品。这意味着它们必须寻求遵循教育逻辑、愿意根据教育规律来设计和满足需求的科技公司。对重视教育逻辑的教育科技公司而言,精英型公办学校提供了明确的教育需求、多元化的教育场景、高配置的硬件和软件环境、信息化素养较高的教师、极高的社会声誉和较为合理的经费支持。这些条件为科技公司提供了合作研发的强激励。在此条件下,科技公司有可能将部分创新性的技术应用于合作研发,从而开发出适合创新性教育场景的产品,为下一步的模块化和集成化奠定基础。
2. 非精英型公办学校:替代和现成品应用
非精英型公办学校的使命是提供符合政府最低质量标准的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大众化的教育需求。作为追求“融合逻辑”的公办学校,它们与成熟教育技术的兼容性较高、与追求“技术逻辑”企业的兼容性较高。
普通学校的痛点是既缺乏优质教师和课程,又缺乏优质生源。面临上述挑战,普通公办学校与教育科技企业合作的目的是优化教育教学,解决由于缺乏优质教师、优质课程带来的质量瓶颈。换言之,此类学校希望通过教育技术合作来降低对教师能力和同伴质量的依赖。学校会主动输入标准化的优质教学资源,以解决优质师资不足的问题。这种做法具有一定的可行性。非精英型高校通过MOOC等方式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来替代本校教师的教学已成为普遍现象[1]。此外,新中考和高考政策的变化也冲击着非精英型公办学校的教学,它们迫切需要通过企业引入高水平师资或者课程来应对变化。
非精英型学校当前教育优化的重点是为教师赋能或者替代能力有限的教师。当前阶段,部分学校与科技企业的合作重点在于降低教师的重复性工作、提升教师工作效率。满足自此类需求的产品包括自动批改和差异化布置作业的应用等。例如,课题组对“一起作业网”的调研显示,该企业提供的差异化推送作业系统可以帮助教师分层布置作业,并及时批改和提供学情分析。也有部分企业为普通学校提供学校管理系统,优化排课、教师配置及基本财务管理等服务,以降低管理者的工作量,优化他们的工作环境,例如校宝在线、校园通等产品。
与精英型学校不同,普通学校购买的多是现成产品,或者根据应用场景,利用现成模块搭建符合学校需求的产品。学校现阶段的购买偏向于测评、题库类产品,微课等课程资源,以及学校运营和支持系统。当前,校内应用科技企业产品的场景正在拓展,逐步从练、测、评等环节向着教与学的场景发展。
综上,非精英型院校追求在不改变当前教育过程的前提下,优化教育和教学过程,提高效率。它们的需求比较标准化、常规化,现成技术(如MOOC)等提供的标准化服务与产品能够满足此类需求,它们与成熟的教育技术和产品的兼容性较高。追求技术逻辑的企业比较容易在此类学校中找到合作伙伴,此类学校本身的信息化水平不高,需求强度较大,比较容易通过商业化的模式得到满足。
3. 民办学校:民办学校的使命是满足家庭差异化的教育需求。
民办学校内部存在很大的差异性,部分学校致力于提供本土留学经历或者为学生海外留学提供支持;另一些学校追求在应试教育之外提供多元化的教育选择;也有部分学校追求满足应试教育的需求。精英型民办学校追求“变革逻辑”,非精英型民办院校追求“融合逻辑”。民办学校可以与追求“教育逻辑”和“技术逻辑”的教育科技企业兼容,与成熟教育技术的兼容性较高。
作为满足差异化需求的教育机构,民办学校与教育科技企业合作的首要目标是丰富教学内容和方式。选择民办教育的家长多数对非精英型公办学校标准化、单一的课程体系不满意,或者缺乏进入精英型公办学校的渠道,或者较为认同国外的教育方式,希望子女在国内接受国外中小学的教育或者为出国接受教育做准备[2]。有鉴于家长认知与预期的多元化,民办学校必须提供与公办学校标准化课程有差异的课程,例如强调高水平的应试教育、提供双语教学、引入部分国外标准化课程,或者强调艺术与体育等素质教育。由于受到投资规模、校内教师的教研水平或者时间精力的限制,民办学校会选择与科技类企业合作,引入标准化、优质的教育资源。与公办学校相比,民办学校还面临一些独特的挑战,例如较高的教师流动率。部分民办学校也会利用教育技术来梳理教学流程,以便降低教师流动性对教学的冲击。
在合作模式方面,具有前瞻性的民办学校会参与合作课程研发,例如支持双语教学、双师教学或者STEAM课程。在合作研发过程中,学校可能会采用一些科技企业的现成产品,并与企业合作进行二次研发,实现从买到用的转变。在此过程中,企业会根据学校的需求提供解决方案,并帮助学校梳理教学流程,以适应新技术带来的教学环境与内容的变化。例如,洋葱数学在与东莞市厚街道明外国语学校共同合作,利用洋葱数学的微课开发了高效课堂。洋葱数学的教研团队负责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培训,帮助教师基于洋葱数学的微课来梳理教学流程等。校内教研团队也帮助洋葱数学分析如何在学校范围内部署“混合式学习模式”、培养具备混合式教学经验的教师团队。也有部分民办学校选择购买成熟技术基础上发展的现成产品,丰富教学资源,如STEAM类产品和语言类产品,或者学情管理和学校运营支持系统。整体来看,民办学校与成熟技术的兼容性较高。它们也可以与追求“教育逻辑”的教育科技企业合作,研发支持教育变革的定制化产品。
综上所述,学校的运营模式决定了它们与教育科技企业的兼容性、与不同类型教育科技的兼容性,从而影响了学校与科技企业合作的目标、方式、内容、形态和产品偏好。
[1]杨钋:《谁参与?谁受益?谁支付?——MOOC的经济学分析综述》,《工业和信息化教育》2014年第9期。
[2]王蓉:《直面我国的‘教育拉丁美洲化’的挑战》,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教育财政》2017年第5期,2017年3月。
三、结论
在基础教育领域,“互联网+教育”是解决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一种可行解决方式。经过40余年的发展,我国教育信息化已经进入了“普及阶段”,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一系列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开展过程中,与企业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合作。
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即将进入“内容采购”和“数据采购”阶段。政府和学校需要通过购买教育科技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对接线上线下教育资源,探索基础教育领域教育公共服务提供的新方式。如何找到适应教育信息化发展要求的教育资源?如何促进政府和学校与教育科技企业在教育信息化新阶段的合作?如何优化政府采购的流程?如何促进教育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与学校教学的整合?这些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的分析表明,学校和企业参与哪种合作与学校的特征和企业发展的逻辑相关。精英型中小学的使命是精英的再生产,它们以教育变革为使命,与追求“教育逻辑”企业的兼容性较高,与创新性教育技术的兼容性较高。非精英型公立学校的任务是提供标准化公共产品,它们与追求“技术逻辑”的科技企业的兼容性较高,与成熟技术的兼容性较高。民办学校可以与追求不同逻辑的企业兼容,与成熟技术的兼容性较高。
由此可见,理解信息化领域校企合作的类型和不同运营模式的学校与企业的兼容性,是下一阶段优化政府政策、学校教育教学与信息化融合和企业制定发展战略的关键。教育信息化领域的校企合作将建立在组织兼容的基础上,并实现从“成熟技术在教育场景中的优化应用”和“为优化当前教学服务而设计的新产品”向着“创新性技术在教学重构中的应用”和“重构教学流程的产品和服务”方向的转变。
本文节选自《中国教育新业态发展报告(2017)——基础教育》“对教育科技企业与学校合作的再认识”一文。基于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与未来工场开展的“2017年进校服务企业调查”和部分教育科技企业案例写作而成。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中国教育财政”,作者杨钋,系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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