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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校园内对未成年人的性骚扰行为,结合杭州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际,2018年8月6日上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杭州西湖区教育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校园性骚扰未成年人处置制度的意见》,为加强校园安全、保障未成年人享有阳光的校园环境装上一把安全锁。
什么是校园性骚扰
在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中,任何人违背未成年人意愿,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抚摸猥亵行为等任何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与性有关的骚扰行为。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不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属于性骚扰行为。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西湖检察”。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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