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老师在中国任教,不仅承担起了学校的语言教学工作,更是为中西文化融合碰撞提供了机会,但在这背后,往往也会有一些意想不到但决不可忽视的问题,那就是学校真的了解他们的外籍雇员吗? Manav Keeling在《环球时报》上发表的这篇文章值得关注。
中国社交媒体最近炸开锅了,因为一位来自上海的女士声称,上海当地的一所大学也就是她的母校曾雇佣一位臭名昭著的美国逃犯任职英语老师,这位女士还曾是他的学生。而这位美国老师实际上已经因为被指控谋杀妻子和猥亵儿童,在逃14年。
Daniel William Hiers,曾是南卡罗来纳的一位警察,在2004年成为美国法警的头号通缉对象。这位现年45岁的英俊金发男子,样貌酷似马特达蒙,曾因为滔天罪行出现在CNN和“美国头号通缉犯”节目上。
一位王姓学生,在微博上表示,Hiers曾于上海某大学任教,作为一位“花花公子”追求并和他的女学生约会,Hiers是出了名的。这位王同学一语惊起千层浪,令人惊异的不仅是中国移民相关部门竟然能漏掉一位外国头号通缉犯,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中国的大学竟然不管这位老师的名声如何,依然允许这位逃犯继续在学校任教。
不幸的是,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外国逃犯或者性侵犯成功绕过中国移民部门的筛查,并在中国任教了。据港媒《南华早报》报道,在2017年,Robert John Robertson 曾被一所很有名望的北京私立高中辞退,原因竟然是这位66岁的男老师曾在加拿大因为强奸未成年人被禁止从事教学活动。
同样是2017年,来自美国的高中英语老师James Mikkelson被上海最有声望的一所私立高中辞退,因为很多女生联名指控该男子与女生的不正当过密行为。令事态更加严峻的是,曾有人透露,该学校一开始没把学生的联名指控当回事儿。只有在联名请愿大范围传播开来后,Mikkelson才被解雇。
在2013年,英国逃犯Neil Robinson,46岁,在英国犯下的儿童性侵害,在逃几年之后被北京警方抓获。在此之前,他曾与北京一所国际学校任教。同样在2013年,一位63岁的美国老师曾两次被指控持有儿童色情作品,后在南京任教期间,被中国相关部门逮捕。
这些仅是被逮捕或者被曝光的外国逃犯和恋童癖,请想象一下是否还有一些这样的人正在教中国孩子英文。中国或者在中国的外籍家长有理由对于犯罪背景调查的缺失以及对于外教的监管不力感到担忧。
在中国外籍人士论坛上有一个长期存在的玩笑,即学校越独特,越昂贵,就越容易获得教学工作。 这是因为中国公立学校必须通过官方政府渠道为外籍员工申请工作签证,这需要进行犯罪背景调查,但上海和北京等一线城市的精英私立学校可能会存在漏洞或其他间接方式获得工作签证。
2017年12月,《环球时报》的一篇题为《中国采取措施驱逐曾有非法行为的外籍人士》的文章报道说,“近年来,通过与其他国家展开跨境合作以及更加严格的签证政策,相关部门在严查有犯罪历史的外籍人士入境上付出了更多努力“
然而,根据这篇文章,中国并未与美国,加拿大或者澳大利亚签订遣返条约,这为打击跨国犯罪设置了阻碍。因此,将外国逃犯绳之以法需要更多的双边合作。
但是第一步必须学校自己来走。一些学校在新学期开始前着急填补教师空缺,会要求老师们绕过正当流程及文书申请,而正是这些流程本应过滤掉那些外籍逃犯。所以只有学校严格要求自身,反社会人士和恋童癖才不会认为中国是他们逃亡路上可以轻易挣得薪水的地方。
究竟如何过滤掉以上有不良行径的“黑外教”并高效管理外教?据新学说了解,国际学校HR在外教管理方面的工作主要包含:
入职前的招聘、面试
入职后相关证件办理
生活与工作协助以及离职时手续办理
因此,做好外教招聘,则能为管理工作减少很多麻烦。作为对外教的前期把控,HR招聘主要是外教相关资质以及教学经历的审核,在通过HR部门面试后,由教学部进行面试。在目前的市场大背景下,外方校长在招聘、合同拟定上往往更有话语权。
有国际学校相关行业专家表示:『外教的日常管理主要由外方校长负责。外教向校长反映问题,再由校长与HR沟通协调,琐碎的事务性工作往往让中方协同人员感到被动。』
外教依赖于外方校长的管理,导致HR的管理者身份弱化,对校方而言,明确的HR权责定位及制度、管理条例更为有效。
同时,在政策层面,2016年9月,国家外国专家局启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为外籍人员签发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同年10月至2017年3月,在北京、天津等地开展试点工作。自2017年4月1日起,推行至全国。
总体来说,“两证合一”之后,有利于规范外国人在华管理,为岗位职责设定和背调审查扫除了障碍,也为下一步规范市场提供了政策依据。在目前“供需失衡”的市场下,国际学校如何用制度规范外教、提高教学效率值得深思。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新学说”,作者 Charlotte。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
来源:新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