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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方案面临“公平困境”与“效率难题”

作者:隐蔽的历史 发布时间:

浙江高考方案面临“公平困境”与“效率难题”

作者:隐蔽的历史 发布时间:

摘要:新高考方案向何处去,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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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unsplash

如果说四十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思路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话,那历经四十一年风雨的高考制度,其核心思路则是“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公平”始终是高考指挥棒的“第一指挥棒”。

遗憾的是,2014年启动的浙、沪新高考方案之所以成为高考历史上折腾最多、非议最大、效果最差的制度设计,其核心弊端正在于制度本身多个重要环节既有违“公平”,也显得“效率”不高。

引一则已“不新”的新闻,众所周知,前一段,浙江高考终于酿成了重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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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导致了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领导的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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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决定取消英语科的加权赋分,恢复此次英语考试的原始分值。

在新中国历史上,除贪腐及安全事故外,高级干部因工作履职失误被问责的并不多见,达到免职力度的尤其罕见,在一贯“和风细雨”的教育领域更是闻所未闻。

此次责任事件的追究,力度之重,速度之快,将在中国教育史上写下浓重的一笔,也给新高考改革向何处去打上了大大的问号。 

问题:厅长是否成了新高考方案的“背锅侠”? 

观点:浙江教育厅对第二次英语考试加权赋分,有合理性,但不合规,更不合法。

分析:对英语试题“加权赋分”是浙江高考方案“公平困境”导致的“两难选择”。

新高考方案与旧高考制度相比,变化力度很大,也由此催生出新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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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变化:

其一、给学生多次机会,由此设计出多次考试(英语两次,选考科目多次,后改为两次)。

其二、取消文理分科,由此派生出选考科目的等级赋分制;

其三、淡化唯分数论,引入综合素质评价和“三位一体”录取方案。

一、英语多次考试引发的“公平困境”与“效率陷阱”

是“一次考试”公平?还是“多次考试”公平?

从理论上看,“一次考试”有较大偶然性,“多次考试”似乎更能考出学生的真实水平;似乎,“多次考试”比“一次考试”更公平。从实践上看,“一次考试”不容易引发公平争议,“多次考试”则必然陷入“公平困境”。

以浙江此次英语加权赋分“责任事故”为例。

根据浙江新高考制度设计,考生可以参加两次英语考试(也可以选择只参加一次考试),以自己原始分成绩较高的一次作为高考英语科目最终成绩。

  • 困境一:两次考试难度不同导致的“公平困境”和“效率陷阱”。

如第一次英语试题偏易,第二次英语考试试题偏难,以同为英语成绩120分的考生而言,只参加了第二次英语考试的考生,其成绩的“含金量”实际远高于第一次考试同等分数的“含金量”。那这部分只参加了第二次英语考试的考生就会感觉自己“被坑了”。

此次浙江对第二次英语考试成绩“加权赋分”的困境分析:

第一、第二次英语试题太难,对只参加了第二次考试的考生不利,所以被迫加权提分,加权提分当然又侵犯了只参加第一次考试的考生权益,而且也严重违背了制度设计的“英语以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的初始规定。

第二、如果对全卷加权提分,那原始分数高的部分考生可能会出现得分大于150的尴尬局面,所以浙江方面采取的办法是只对部分难度较大的试题进行提分,以提升考生的平均得分。结果是:这部分试题得分较少的考生沾光,这部分试题得分较多的考生吃亏,人为制造了新的不公平。

第三、加权提分未提前公示,程序不公开,涉嫌暗箱操作。可问题是,这种暗箱操作也是迫于无奈,公开的话麻烦更大!

所以,浙江教育主管部门是哑巴吃黄连,有苦也难言,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不是他们技术低,而是制度本身Bug太大。不是他们不敬业,而是制度里埋的地雷防不胜防。

另一种情况:如果第一次英语试题偏难,第二次英语考试偏易,则只参加就了第一次考试的同学,不管其成绩有多高,仍然会觉得自己“被坑了”。

为避免“被坑”,所有考生最好的选择就是两次英语考试都参加,然后取自己分数较高的一次!这又人为增加了备考负担,降低了“多次考试”的设计初衷,人为制造了“效率陷进”。

总结:在两次考试难度不同的情况下,只参加了难度较大那次考试的考生,将会大喊“不公正!”;如果绝大部分考生两次考试都参加,有小部分考生只参加了一次考试(而这次考试难度凑巧又很容易),那所有参加两次考试的大部分考生也会高喊“不公平”,因为自己白白多参加了一次考试,这个时间本来可以准备其他科目的备考!那些只参加了一次考试的考生则暗中窃喜自己“投机得逞”。

况且,要实现两次英语考试命难度高度接近,在现有命题技术下,并非易事。

  • 困境二:即便两次英语考试难度高度接近,是否会消灭“公平困境”和“效率陷阱”?

即便是两次英语考试难度高度接近,仍然无法消灭“公平困境”和“效率陷进”。

即便省教育考试院有能力命制难度相近的试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参加一次或两次,那新的问题来了:

其一、参加了第一次考试就取得满意分数的考生,有将近一年时间不再学习英语,那他们进入高校马上面临着英语学习难度的增加(大学四六级考试和专业课学习),是否会影响高校英语课的教学质量?这简直是肯定的!

其二、会不会有部分高中集中在高二下学期突击英语备考,取得较好成绩后,在高三集中准备其他科目的备考?对于这种有组织的备考投机,是否符合教学规律和制度初衷?而那些参加了两次备考的考生,是否会吐槽这是一种新的“不公正”?

分析:多次考试比一次考试公平,需要以下几个前提:多次考试的考生样本相同、复习备考时间相同、考试题目难度接近。

结论:同一群考生样本参加同一次考试,是争议最少、选择成本最低的考试方式。只要试题有变化、参加考试的样本有变化,就人为制造了“考生博弈”和“难度博弈”共同构成的“公平困境”和“效率陷阱”。

从这个意义上看,浙江省教育厅领导“拆东墙补西墙”为了修补制度的“公平漏洞”,反而酿成了更大的“公平窘境”:西墙的洞到是补上了,东墙的洞反而更大了。

二、选考科目多次考试和等级制赋分催生了更严重的问题

浙江方案选考科目是七选三方案,即考生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中自主选择三门作为自己的选考科目,选考科目可以考试两次(最初是三次。)

设计初衷:文理不分科,解决学生知识结构畸形问题,培养文理兼通的人才;同时给学生更多选择权,发展个性特长,学习自己喜欢的科目,相对减轻学习负担。

老问题:为何选考科目要采取等级赋分制?

学生所选科目不同,选考科目原始分无法直接比较。如,A同学选考物理、化学、政治,B同学选考物理、地理、历史,这两位同学都可以报考某211大学的大部分专业。那这两位同学的分数如何对比?直接对比原始分肯定不行,因为科目不同,难度不同,无法直接比较。解决办法是采用等级赋分的办法,即对比学生成绩在全省的排序(等级),将考生位置转化为分数。

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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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全省位置前1%的考生,选考科目赋分值为100分,其余以此类推,最后1%赋分值为40分。

选考科目多次考试与等级赋分叠加,产生一系列始料未及的负面问题,让浙江方面不得不连续出台“补丁”,最终使浙江方案成为高考史上最复杂、最繁琐、最臃肿、成本最高、效率最低的制度设计。

四大地雷如下:

*地雷一:效率难题,物理选考人数锐减;

*地雷二:效率难题,高考区分度大大下降;

*地雷三:公平困境,逆向淘汰现象出现;

*地雷四:效率难题,教学和考试成本激增。

先来说说物理选考人数锐减的问题

这方面的文章很多,基本以“田忌赛马”效应解释,道理可以说讲的很透彻了。

博弈逻辑在于:

(1)物理学科难度大,且名校大多专业要求选考物理,所以选考物理的考生中学霸占比高;

(2)物理科目学霸比例高,意味着二、三流学生会避免选物理,以免在等级赋分中被学霸碾压,他们会优先选择到比较容易的学科去碾压其他普通学生;

(3)当二、三流学生逃离物理,选考物理的总人数随之急剧下降,就会让剩余物理选考生中的学霸比例进一步放大,根据赋分制原则,学霸之间不得不展开正面厮杀,学霸考取前1%等级的难度会显著提升,部分学霸会避开惨烈的竞争,选择到化学、生物、地理等报考人数较多的科类去竞争前1%的名额(根据赋分办法,某学科选考人数越多,意味着前1%的名额越多,对于学霸来说,取得前1%赋分等级的难度就越小。)。

症结:在等级赋分制办法中,能否获取较高的赋分等级,不但与考生自己的考试水平相关,更与所选科目竞争对手的水平相关。通俗说:人人都拒绝与“狼对手”竞技,人人都乐意与“猪队友”内讧。

如此以来,对于大量需要理工科人才的普通211高校和一般985高校来说,很多专业就面临着生源危机以及生源质量的下降;对于没有避开了物理选考的同学,在进入大学后,会发现自己对泛理工类课程学习十分困难。

选考的设计初衷是为了尊重学生兴趣,结果却迫使学生逃离了自己的兴趣。

不必指责家长和考生目光短浅、贪图眼前利益,人性如此,人类在漫长的进化历程中形成的博弈策略就是放弃长远利益,抓住短期收益。对于考生和家长来说,考个高分是触手可及的诱惑,至于兴趣什么的,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

为此,浙江方面不得不出台补救措施,给新高考方案打上“拯救物理”的两大补丁。

补丁一:物理选考赋分的“熔断机制”,即当浙江物理选考人数低于6.5万人时,按6.5万人的分母赋分。即:保证全省选考物理的考生至少有不少于650人获得100分。

补丁二:浙江省联合各重点高校,在招生简章中限定大部分专业选考或必考物理。

评价:补丁一对稳定尖子生选报物理学科有较大意义,但无法解决中等生回避物理的局面;补丁二的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接着聊聊新高考区分度大大下降,甚至出现“逆向淘汰”的问题

观点:浙江新高考方案选考科目等级赋分、多次考试的办法,还会使选考科目丧失区分度,使名校无法通过高考分数甄别真正优秀的考生;甚至会出现“逆向淘汰”的现象;高考作为选拔性考试的信度大打折扣。

  • 其一、选考科目实际权重太低。

分析:选考科目最高分等级赋分100分,最低等级赋分40分,意味着一个考生卷面分是零分,或者是1-2分,也会被赋分40分,三门合计赋分120分。即:选考科目的实际有效分值只有60分,三门合计仅180分,相对于语数外每门150分的录取权重来说,选考科目的实际权重太低(难道理化生三门学科的含金量还比不上一门英语?)。

解决思路:降低最低等级赋分值,比如,降到20分左右。

  • 其二、选考科目成绩无区分度。

分析:选考科目不只权重低,更要命的是:选考科目太容易取得满分;选考科目获取满分或接近满分的人太多。以理化生组合为例,每科前1%考生赋分为100分,以10万人为分母计算(高考大省的考生人口在50万-90万不等,以六分之一计算,每门科目的选考人数就至少在10万人以上。),每门选考获得满分的人数不少于1000人,三科均在前1%的考生就会获得300分的选考赋分,这样的考生也不会太少,至少也有数百人。如此,名牌高校就无法甄别这几百人谁的选考科目水平更高。如果单靠语数外成绩录取新生,那高考选拔的信度也就大打折扣。毕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都是工具学科,并不能完全说明学生的综合学习能力。而且,语数外基础学科是基本素质,应用学科(理化生政史地)才与学生未来的工作岗位紧密关联。

解决思路:增加和细化赋分等级,比如前0.1%才能赋为满分(山东方案与此思路接近。)。

  • 其三、选考科目赋分制存在“逆向淘汰”现象。

由于赋分制的设计Bug,以选考等级分+语数外原始分选拔新生,会大概率出现成绩与实际水平倒挂的“逆淘汰”现象。即:卷面原始分高的考生出局,卷面原始分低的考生入围。举例:两名考生选考科目相同,都是理化生,且选考位次都位于全省前1%,两考生卷面原始成绩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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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两人三门选考的原始分差距明显,A考生实际学习能力显著高于B考生,但B考生水平也不差。如A考生在全省前1%的靠前位置,B考生在全省前1%的靠后后置,此时,两考生的选考科目赋分值就同为300分。然而,如上表,B考生由于语数外比A考生多得了1分,在高考成绩单上,B考生的最终全省排名就会高于A考生。在平行志愿,按分投档的录取原则下,实际学习能力更强的A考生就会被淘汰出局。如仅按此成绩单录取投档,就是典型的“逆向淘汰”,严重违背了“公平第一”的选拔原则。

解决思路:同上,增加和细化赋分等级,比如前0.1%,或前0.05%,才能赋为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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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四、选考科目多次考试机会,会让“逆向淘汰”更加严重。

还有,考虑到选考科目还可以多次考试(目前是两次),如果B考生参加的是第一次考试,这次考试高手参加的较少,那B考生拿到的300分满分,其含金量是很低的;假如A考生参加的是第二次考试,这次考试高手参加的比较多,那A考生的赋分含金量远高于A考生。甚至,即便A考生的赋分等级是第二等,总赋分值是291(97*3),其含金量可能也高于B考生的300分。通俗解释:B考生参加的是高手缺席的全国比赛,拿了金牌,A考生参加的是高手云集的奥运会比赛,只拿了银牌。尽管奥运会银牌的水平远高于全国比赛的金牌,但却不能取的一样的等级赋分!所以,虽然A考生实际水平远高于B考生,但在最终投档分数上,“水货”B考生却能淘汰学霸A考生。

如此一来,“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更加严重。

正是基于此情况,作为学霸,A考生的最优选择就是:两次考试都参加。在第一次考试中就取得高赋分,第二次接着参加,主要目的是压制其他考生的赋分等级,这在浙江高考中已经屡见不鲜。这就人为增加了考试成本,激化了应试竞争的烈度。

解决思路:取消选考科目多次考试机会,考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可以选择在高三上学期,也可以在高三下学期,但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次选考等级考试。(山东方案就是如此安排滴。)。

接着打补丁:

正是看到选考科目等级制、多次考试叠加,导致高考成绩区分度太低、高考成绩信度下降、选拔逆向淘汰等严重的漏洞,在浙、沪录取的名牌高校打出了另一个大补丁:综合评价三位一体录取方案。

所谓“三位一体”录取方案,即大部分名牌高校(如北大、清华)在浙江录取时,采取高考成绩占60%,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占30%(试题主要侧重物理、历史学科),学考(学业水平成绩)占10%,参考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录取。直接通过高考成绩录取的新生越来越少。

就是说:名牌高校无法再信任浙江高考成绩。

对于浙江考生而言,参加了高考,还要参加学考、多次选考,还要参加高校的自主校考……,高校选拔、考生备考、学校教学、家长后援的经济和时间成本都急剧增加。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方案带来了新的问题:高校组织招生考试会不会暗中“寻租”?对县乡考生而言,是否会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竞争劣势? 

最后说说中学教学成本提升的问题

其一、硬件不足。选考必然意味着走班,走班就要增加教室和设备,这对于捉襟见肘的教育经费来说是个巨大压力;

其二、师资矛盾。选课意味着师资结构调整,物理老师过剩、生物地理老师奇缺、语数外老师严重不足等师资结构性问题,导致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其三、考试频繁。学考多次考、选考多次考、英语多次考、高考、综合素质校考……,三年期间考试数量翻番,正常教学秩序无从谈起。

其四、教学秩序。走班教学势必动摇行政班建制,对于学生管理、班容班风、活动开展、安全监控等,都提出了新的挑战。

学生累成狗,家长累成疯狗,老师累成丧家狗。

当然,也不能对浙江方案全盘否定,其实还是有优点滴:比如,部分学生确实能按照自己兴趣选择喜欢的科类组合,有利于融通文理;引入综合素质测评,也是一个积极的探索;打破建制班,有利于构建新型校园文化和学习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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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路:

在保留文理不分科与赋分制度前提下:

    (1)强化物理学科的专业限制;

    (2)废除选考科目多次考试,只能参加一次考试;

    (3)等级考试随高考同步进行;

    (4)降低选考科目赋分值起点,细化和增加赋分等级;

    (5)取消外语多次考试,听力可以多次考试;

    (6)监管自主招生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程序,防止高校考试暗箱操作权力寻租。

这几个思路,大部分在山东、海南高考方案中已有所修补。

结语

总体来看,浙江高考方案对学生、对家长、对中学、对高校、对国家是多输局面,学生更累了,家长更迷茫了,中学秩序更乱了,高校新生质量下降了,一代人的学科素养恶化了。

浙江高考方案违背了选拔性考试的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指导思想,陷入了“公平困境”和“效率陷阱”。

高考制度在中国从来不是简单的教育设计,也是关乎社会公平的风向标。中国不是贵族社会,悠久的科举传统与考试文化,浓厚的民粹传统与焦虑的生存压力,无不使人们对教育抱以过高的期望值。

亚里士多德:自然界选择最短的道路。

奥卡姆剃刀原理:如非必需,勿增实体。避重就轻,避繁就简。

帕累托最优原理:增加收益的前提是——尽量避免增加损失。

因此,考试领域的改革,宁少勿多,宁缺毋滥。据悉,多个省份延缓了启动新高考方案的步伐。新高考方案向何处去,拭目以待。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隐蔽的历史”,作者河南郭山。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

1、本文是 芥末堆网转载文章,原文:隐蔽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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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隐蔽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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