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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高校“组队上市”,是政策利好还是“末路逃杀”

作者:蓝鲸edu 发布时间:

单体高校“组队上市”,是政策利好还是“末路逃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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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惨淡行情下,单体高校为何还要如此急迫地在最近半年时间内,寻求登陆港股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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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6月起至今,赴港上市的教育公司中多出一个特殊的品类:单体民办高校。自2014年枫叶教育成为第一家赴港上市的民办教育企业开始至今,四年内仅有最近半年的时间,出现单体民办高校寻求赴港上市的案例;且一下就出现三家。

2018年6月19日,银杏教育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该公司旗下仅有一所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1月18日银杏教育成功上市,成为首个成功上市的单体民办高校。

2018年10月初,江西辰林教育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该公司旗下仅有一所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其也成了司法部发布《民促法》送审稿后的第一家交表企业。

1月14日,建桥教育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该公司旗下仅有一所上海建桥学院,其成为2019年开年来第一家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的教育公司。

“三个第一”使三家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之路上引人注目。与此同时,这三家公司都是在去年8月10日《民促法》送审稿出台后交表或上市。《民促法》送审稿的出台,对这些单体民办高校的影响仿佛甚微。但现实却是港股教育公司在去年8月13日集体暴跌,一日之间港股教育板块市值蒸发约三分之一。

单体民办高校陆续赴港上市,折射出的到底是《民促法》送审稿馈赠利好;还是法案正式落地前单体校的“末路逃杀”?

把握政策窗口期,努力搭上上市“末班车”

蓝鲸教育整理港股中专注于高等教育的标的,发现三家单体民办高校公司从总资产、营收和净利润三项上,与民办高等教育集团相比,的确存在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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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所示,净利润这一项尤其值得广大投资者关注——三家单体高校净利润总和,也仅超过五大集团中净利润最低的春来教育0.05亿元。

从体量和经营能力两大指标看,单体高校在二级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很有可能逊色于民办高校集团。即使如此,2018年新上市的希望教育和春来教育,也没有逃脱破发的命运。在惨淡行情下,单体高校为何还要如此急迫地在最近半年时间内,寻求登陆港股的机会?

港股教育公司以学历制教育为主,在《民促法》送审稿发布后,对单体高校而言,仍存两个夹缝中的机会:第一,即使去年12月29日《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订)》公布,但各地的落实细则尚不明确;第二,此类政策一般都有五年过渡期。

一位专注教育板块的资深证券分析师对蓝鲸教育指出,《民促法》送审稿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实施集团化办学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独立学院在新的实施条例生效后可能较长时间内都上不了,现在急着上市估计就是赶在政策前冲一下。因为独立学院如果想要选择营利性、遵守法规上市的话,旧法体系下学校默认状态都是非营利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如何批准营利性办学的程序尚不明确,等待批复的时间将相当漫长”。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周则表示,从法律法规适用的角度而言,单体高校的上市还是采用VIE架构,和民促法修订前的模式一样。如果民促法实施条例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上市进行限制的话,“单体高校的上市也是把握了政策的窗口期,希望搭上上市的末班车”。

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办高等教育上市公司董事认为,单体学校上市还是学校发展的一种需求和选择,“单体学校本身融资渠道有限、融资成本较高,高校发展又面临重资产投入的压力,因此选择上市公开融资是发展的需要”。

另有一位教育并购基金合伙人对蓝鲸教育指出,如今监管虽然趋严,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封死民办高校资产证券化之路。

“但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高教市场出现红黄蓝这样的‘黑天鹅’,二是国家大力发展教育,甚至将高中教育也纳入义务教育阶段,这种情况下民办高中,也只能做成非营利性的”,他表示。但高校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相当小。

高教标的即使转成营利性,对其监管也会越发严格

未来单体高校上市,乃至民办高校集团并购之路,将如何走下去?

上文中提到的分析师表示,单体高校积极寻求上市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民促法》送审稿中除了意义重大的第十二条,第七条“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对单体高校影响同样巨大。独立学院之前都是跟公办校捆绑在一起,普遍的形式是独立学院把收取的学费给公办校一部分,公办校参与独立学院的管理。

“如果将来独立学院想要申请成营利性的话,必须脱离公办校体系,转成独立设置的民办高等学校”,他说道。如果还留在公办校体内,未来只能被定性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存在被收编的可能。独立学院想要合法营利,需要“转独设”。但“转独设”需要满足的土地面积、自有资金等一系列标准,目前单体高校中有不少达不到监管层的要求。所以单体高校多急于在现阶段,各地细则尚未完善的背景下上市。

已经上市的高教集团为何频频并购,在他看来是因为旧法体系下大家都是非营利性的;如何批准营利性办学的程序尚不明确,看好的标的想要转成营利性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

“如果《民促法》实施条例开始生效,同时大部分标的还未完成营利性选择,那又扣上了第十二条,‘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他指出,到时就无法操作了,“更麻烦的是,即使等很长时间让标的转成营利性,其中还有不少标的不够资格‘转独设’”。因此已经上市的高教集团,如今大多想在条例生效前进行并购,加快外延节奏。

赛伯乐教育产业基金合伙人程子婴指出,目前港股高教集团旗下的高校大多没有转成营利性机构。它们都在等民促法过渡期结束后再转,“原因在于一方面大家都在观察政策在五年过渡期内是否会有新变化;另一方面,如果不变,各地细则现在陆续出台,在五年过渡期后再转成营利性法人实体也不迟,只是届时可能会面临再补缴各类税金的情况。因此业内普遍抱有的都是等待的心态”。

而对于正在谋求港股上市的单体高校而言,《民促法》对它们的影响则是“赶早不赶晚”,“目前政策普遍在加强教育行业的管理、抑制教育行业过度逐利,因此民办大学举办者普遍有恐慌情绪”。另一方面这些高校已经营多年(剑桥教育18年,辰林、银杏16年),虽然体量小但办学结余稳定,不乏满足港交所上市条件者,因此选择与政策落地“抢时间”也属正常。

在她看来,民办高校无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都要面临日益趋严的监管。

在她看来,尤其是跟K12、学校教育有关的赛道,现在的趋势是监管在逐步加强力度。“因为这两类覆盖了最多的学生群体”,她说道。因此高教集团即使能选择成营利性,对其监管也会越发严格。监管虽然趋严,但整体而言,民促法的实施意味着对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教育的分类管理,民办高校资产证券化之路不会被封上。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蓝鲸教育”,作者迟磊。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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