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Unsplash
芥末堆 3月28日 深圳文 近日,深圳福田梅林幼儿园“老师用手机拍摄班内男性学生的下体照片”一事引发社会关注。3月27日晚间,深圳公安福田分局、福田教育局双双就此事做出回应。
其中,福田分局对其中三人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福田区教育局责令幼儿园向家长和社会致歉,并解聘园长和涉事园医。
事件回顾:十余名男童被拍照片
据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在3月20日到22日期间,深圳梅林幼儿园多名学生家陆续从孩子口中得知,一名赵姓老师在3月20日拍下幼儿园十余名男童的下体照片,并在照片上注有学生的姓名和年龄,疑似通过微信,将图片传给一名中医。
随后,多名家长向幼儿园老师询问相关情况。为此,3月22日上午,梅林幼儿园组织家长召开家长会。园方给出的解释是,此举是赵姓老师个人行为,称涉事教师发现班级里的男生抓挠隐私部位,出于安全考虑拍下照片,传给医生作检查使用。但强调该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没做好沟通工作。
3月24日此事经过网络发酵,福田区公安局、教育局、妇联等部门就此时展开联合调查。
调查结果:拍照属实,但并未用于其他用途
昨日晚间,福田区公安局和教育局向外界公布调查结果。
福田区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
经查,该幼儿园创办人兼园医任某芳、行政园长肖某群、园医任某华、生活老师赵某英、于某芹、后勤老师张某鑫6人在未告知且未征得幼儿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拍摄男性幼儿生殖器照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构成使用偷拍的方式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3月27日,福田警方对违法行为人任某芳、肖某群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因任某芳年满70周岁、肖某群正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的婴儿,依法对两人的行政拘留不执行;对违法行为人任某华、赵某英、于某芹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鑫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处罚。福田区教育局则要求梅林幼儿园向家长和社会致歉,并给予园长和涉事园医解聘处理。
另外,福田公安也对网上“幼儿园拍摄男性幼儿生殖器用于医疗研究”的言论进行辟谣,称照片并未被用于其他用途,也并未被外泄到网络。
根据官网,梅林幼儿园创办于1995年,是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同时也是一所向市教育局承办的全日制非营利幼儿园,现设12个教学班,300多名幼儿,教职工60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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