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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 5月31日文 近日,上海、广州两地接连宣布,已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防止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昨日宣布,已建成“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5月30日正式上线。该系统包含全市近三年性侵类犯罪已决案件信息,与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对接,在与儿童成长相关的特殊行业或岗位的人员入职程序上建立犯罪记录强制查询机制,帮助提高相关人员入职审查、品行评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将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人员挡在门外。
据广州检察院官微,目前广州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和当地教育局建立了入职查询制度。根据南方都市报消息,今年上半年,花都区将完成辖区内8000名公立学校从业人员的查询,并通过与年检挂钩的形式,督促民办学校及教育机构完成查询。
广州人民检察院表示,此系统的上线是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回应。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史上首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建议积极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发生。
多地已尝试,最高检列入五年改革规划
除了广州,上海、浙江等地亦已出台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的相关规定。
5月29日,上海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加强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
《意见》提出:
适用范围: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从业人员,既包括教师、医生等直接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工作人员,也包括行政工作人员以及保安、门卫等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其他工作人员。
入职审查:用人单位应当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情况进行审查,并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则不予录用。对于本单位的在职员工,也将逐步进行核查和处理。
强制报告: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用人单位在招录工作人员时,应当要求包括外国籍人员在内的应聘人员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从业限制:上述领域的从业人员如果因实施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因实施猥亵,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违法行为而被行政处罚将不被录用。
《意见》也提出,在实现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违法犯罪人员的就业权。
根据最高检官网,今年2月,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两级检察机关研发设计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信息查询数据库”。负有未成年人保护、监管责任的相关单位,按照特定程序,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以最大限度预防有性侵害犯罪风险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教育、培训、物业、医疗等行业。
最高人民检察院亦于5月2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提到,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已被最高检列入五年改革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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