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中国法院网
芥末堆9月3日文,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高考、公务员考试等四类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并对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进行解释,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等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考试作弊犯罪可宣告职业禁止。
根据刑法规定,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的适用范围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此次《解释》第一条便对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做出具体分类: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二)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
(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
而上述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亦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对于近年来影响考试公平,组织考试作弊的行为中“情节严重”的标准,《解释》也明确为9个方面,其中包括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以及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等,
根据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解释》还规定在考试开始之前被查获,但已经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
同时《解释》对“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中“情节严重”的行为作出具体七大方面的规定,其中包括多次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向三十人次以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等。
而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试题不完整或者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一致的,不影响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表示,从实践来看,考试作弊犯罪相当程度存在再犯现象,不少罪犯“重操旧业”,《解释》专门规定可以依法宣告职业禁止和禁止令,“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
《解释》还明确了作弊器材的认定标准、代替考试犯罪的处理规则等。
文件原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芥末堆不接受通过公关费、车马费等任何形式发布失实文章,只呈现有价值的内容给读者;
3、如果你也从事教育,并希望被芥末堆报道,请您 填写信息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