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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自办企业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形式,几十年来起起落落,有经验有教训。进入新时代,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背景下,职业院校自办企业该不该、能不能复苏和壮大,怎样做得更好,这些问题又浮出水面,值得探讨。
职业院校自办企业关键在政策有效引导
职业院校自办企业该不该?政策导向是关键。
在现行《职业教育法》和修改草案中,在最新的国务院相关文件以及许多地方(如北京、江苏、四川)的政策规定中,有积极的导向和正确的引导——“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举办与职业教育有关的企业或者实习场所”“以实习实训为目的举办企业和从事社会服务、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应当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并可提取一定比例支付教师、企业专家、外聘人员和受教育者的劳动津贴”“带动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
显然,职业院校自办企业有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撑。在“放管服”的行政治理转变中,在政企和事企分开的条件下,允许职业院校自办企业。
但也一定是有约束条件的,这就是“与职业教育有关”,与“育人性”高度关联。不是所有的学校都适合办,也不是所有的学校都不适合办。当下,在法律地位、责权利的关系以及对资产、资金、人员使用等具体规定上,还不够明确和完善,与其他相关文件尚有不衔接和不配套的情况,导致实践中有顾虑、有障碍、有风险。
职业院校自办企业难点在趋利避害
职业院校自办企业成不成?定位和管理是难题。
历史表明,职业院校自办企业作为自身校企合作的重要形式,优势明显:扣住区域产业链,紧跟区域增长极,是学校紧密联结市场经济的试验场;依托专业办企业反哺专业建设,教师得锻炼、学生能实习;通过企业平台开展应用型技术开发、转化和社会服务;共建企业带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双赢成效;释放职业教育活力,增加学校和员工收入,补充办学经费。
同时,职业院校自办企业作为职业学校的衍生组织,也存在失误、困难和教训。比如,有些功能定位不准确,偏离教育教学和教师学生;有些汇聚社会力量作用不显,服务教学能力欠缺;有些经营不善,亏损负债流变;有些事企不分,对财务收支及人员监管不力,出现纪律风险和廉政风险,等等。
两权相衡取其重,怎样趋利避害?应该因势利导,鼓励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有些地方实行规范管理,清理整顿。实践证明,组建非经营性资产经营公司,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与专业教学衔接的实训基地型企业,比如投资带动作用强的社会化孵化器型创业园、成果转化率高的高新技术型职业院校自办企业、面向农村的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型企业等,都是行之有效的。
笔者认为,更值得关注和保护的,是改革创新的新增长点,如:开展股权多元化试点,探索全资、控股和参股的不同管理和经营方式;探索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年薪制、期权制、产权激励、利润分配、绩效付酬等;汇聚优质企业,校企双主体,产教二合一,探索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集成化展示的全新平台运作机制;探索国资平台规范监管、学校资产公司搭台唱戏、大型优质企业积极参与、共建共发展共获利的职业教育新格局。
我们能够达成的基本共识就是:具有鲜明专业特色而非远离专业、具有服务目的而非单纯盈利目的、具有企业性质而非纯实体化公司运作,实行分类管理而非一刀切对待,鼓励引导为主而非打压限制,是职业院校自办企业的功能价值和持久活力所在。
职业院校自办企业重点在产教融合育人
职业院校自办企业怎样办好?贵在产教融合,育人为本,服务为重。
职业院校属于事业单位二类,首先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把育人效益放在首位。但职业教育作为不同于普通教育的重要类型,还具有经济、社会和市场属性,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是基本制度。而职业院校自办企业应该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换句话说,提高多方多层“融合”能力,是职业院校自办企业的特色和魅力所在。
一是加强与区域经济产业融合。职业院校自办企业的生产和服务,要精准对接区域的支柱优势特色产业,融入和服务于地方经济,联系越紧密,生命力就越强,江苏农牧、昌平职校、威海职业学院的成功实践都证明了这一点。
二是加强与社会、社区及群众需求融合。通过职业院校自办企业,实践职业教育面向人人的职业性、社会性和人民性,在服务民生方面市场空间很大。
三是与本校的专业、课程、教师和学生实践融合。这是职业院校自办企业的立身之本。依托专业(专业群)办企业,职业院校自办企业实施与校内外实训基地一体化建设,与多元化职教集团联姻,与学校和相关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才能构建出“学校—自办企业—校外企业”多元化、多主体育人新格局。
其中,专业是职业院校自办企业的一条主线,二级学院、系部是自办企业的平台和载体,开发课程、教材、教法,也是自办企业的重要内容和产品,而专业课教师的成长和提升也是关键问题,当然时间成本、专业资源和利益分配等关系需要处理好;生产性实训基地、共享型实训基地、多功能实训基地、股份或混合所有制的实训基地,创新创业的孵化器,是职业院校自办企业的多种实现形式;作为校企合作的育人基地,承担学生的认知实习、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最大限度地发挥实训场的作用,是职业院校自办企业的成功经验。
四是与技术研发和服务融合。充分发挥校—政—行—企—研的多元合作优势,充分发挥产、学、研、用、创的多种功能优势,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专业资源密集、人才智力和技术对口、设备设施优良、精神文化引领等优势,在相关范围内占据企业的制高点。所以,突出高融合度培育技术技能人才,才是职业院校自办企业的生命力和竞争力所在。
本文转载自“光明日报 ”。原载于《光明日报》( 2020年01月07日 15版),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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