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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指出,随班就读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途径,要健全评估机制,就近安排优先入学,加强资源配置支持和师资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介绍,现阶段存在残疾儿童少年评估认定机制、就近优先教育安置机制不完善、一些地区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不足、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特殊关爱不够、普通学校资源教师数量不足、教育教学专业水平亟需提高等问题,本次《意见》将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
据《人民日报》报道,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在校生79.46万人,其中随班就读在校生39.05万人,约占特殊教育在校生的49.15%。
科学评估残疾少年儿童各项能力,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学
《意见》表示,随班就读对象是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求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作用,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对是否适宜随班就读提出评估意见,建立安置工作台账。并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学校及其工作人员须对残疾儿童少年个人信息及评估结果严格保密。
针对就学安置不到位问题,《意见》明确,要统筹学校招生计划,同等条件下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可以选择同一学区内较优质、条件更加完善的普通学校作为定点学校,相对集中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此外,对初次安置后确不适应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再评估,需根据专家意见适当调整教育方式,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支持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随班就读资源条件不完善如何解决?《意见》中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立资源教室,开展个别辅导、心理咨询、康复训练等特殊教育专业服务,加快建设并实现省、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
在对特殊学生的特殊关爱上,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要根据每位残疾学生的实际情况调整教学方案,加强生活适应、劳动技能、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帮助其适应社会生活及就业创业。
此外,还需建立并完善符合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实际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参加中考制度。建立同伴互助制度,严禁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
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配齐师资力量,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并依托“国培计划”和地方教师培训项目大力开展教师培训,提升随班就读教师专业水平。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引入社工、康复师等机制,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照护以及康复训练、辅助教学等工作。
《意见》特别指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可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教育部表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教育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高等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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