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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9月17日,北京市司法局通报了对鲍毓明的处理结果。通报指出,鲍毓明2006年取得外国国籍后隐瞒不报,仍以专职律师身份执业,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司法局依法吊销鲍某某的律师执业证书。
此前,网络消息称鲍毓明性侵“未成年养女”,并对鲍毓明的社会身份背景提出质疑。今天中午,最高检、公安部通报鲍毓明案调查结果,指出鲍毓明案中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毓明行为构成性侵犯罪,且“养女”年龄不实。
北京市司法局通报表示,经查,鲍毓明于2005年5月由天津某律师事务所变更到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在企业任职,2006年取得外国国籍后隐瞒不报仍以专职律师身份执业,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对鲍毓明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经研究,北京市司法局认为鲍毓明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三)项规定的违法情形,属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2020年9月11日,北京市司法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吊销鲍毓明的律师执业证书。
同时,通报指出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涉嫌对本所律师鲍毓明疏于管理,西城区司法局、西城区律师协会已分别对该所立案调查。近期,司法部已部署开展针对律师违规兼职和丧失中国国籍后仍然执业等问题的专项清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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