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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现代化视域下流动儿童“管”的变革

作者:马晓娜 何雪松 李伟涛 发布时间:

教育现代化视域下流动儿童“管”的变革

作者:马晓娜 何雪松 李伟涛 发布时间:

摘要:为推动流动儿童获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提供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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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标志着中国教育现代化发展进入新阶段。教育现代化是教育高水平的发展状态,通过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与治理等全方位转变,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进入新时代,流动儿童教育需求重心正在从有学上转向上好学,亦即不再单单满足于拥有入学机会,而是关注学习过程和学业结果、有没有可选择的升学通道。

面对流动儿童教育需求的“水涨船高”,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流动儿童不同层面的“管”将会发生怎样的变革?之所以选择“管”这一视角分析变革,是因为“管”是反映政府职能、社会运行状态和公众社会性心理的一个重要概念,从政府宏观层面对流动儿童教育的管理,到学校为流动儿童提供的服务、家长的监护管教,都离不开“管”。

本文试图探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流动儿童“管”的主体、内容及方式的变革,从而为推动流动儿童获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提供新思路。

一、管的主体拓展:公共性提升

从主体层面分析流动儿童的管,旨在厘清流动儿童教育责任的边界。回溯不同历史时期,“谁管孩子”具有不同的意蕴。

在我国义务教育处于低普及率的时期,管孩子更多的是家庭问题。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政府致力于“普九”攻坚、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政府的公共政策与资源保障能力开始逐步提升,与此同时,家长把孩子“交”给学校,让教师“严加管教”。但这个时期的城镇化水平与人口流动率比较低,适龄儿童入学通常是在户籍地就近入学,流动儿童的数量非常有限,流动儿童的教育尚未上升为公共政策问题。

20世纪90年代末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加大和经济快速发展,青壮年劳动力开始大规模流动,大量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务工,流动儿童教育问题伴随而生。为此,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出台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两为主”政策,即流动儿童义务教育“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逐渐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畴。经过各级政府努力,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79.4%的流动儿童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这标志着流动儿童教育“管”的主体已从家庭拓展到政府。但这并不意味着家庭“管”的责任的消失,反而在某种意义上得到加强,尤其是强化了家庭中父亲的责任,儿童跟随父母的流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家庭中父亲“管”的缺位。

进入新时代,数量日益增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参与流动儿童教育,成为新的主体。许多社会公益组织、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以及部分企事业单位,正在成为流动儿童平等接受有质量义务教育的促进者和支持者。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区,日益增多的社会工作者关注流动儿童,进校园提供针对性服务和指导。《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提出共建共享的理念,要求建立社会参与学校管理机制,鼓励学校与社区建立互助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这为社会工作者更多参与流动儿童教育进一步明确了方向。

“管”的主体实现拓展的同时,无形之中拓展了“管”的内涵。在以家庭为主“管”的情景下,由于血缘关系而呈现出“管”与“亲”之间的张力,这种张力既表现为“管”与“爱”,也表现为“管”与“恨”。无论是低普及率时代家长把孩子交给教师并嘱托教师“该打就打,把孩子管好”,还是今天的家长自己监督孩子做作业、把孩子送到校外辅导机构并陪读,都带着亲情寄托和无限期望。但社会公益组织、公共机构为流动儿童提供教育资源、活动体验和课程,并非基于家庭“管”的血缘关系、亲情关系,而是基于公益理念与人文主义,旨在促进流动儿童教育公平和社会进步。学校社会工作是通过“以帮助学生成功地适应和调整,影响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努力来达到促进学生发展的目标”,为弱势群体提供专业化关爱服务是社会工作的核心内涵。

从本质上而言,“管”的主体拓展的过程,是流动儿童教育公共性提升的过程。公共性是现代化进程中社会建设的必然趋势,尤其是伴随社会工业化和服务经济的快速增长,儿童照管逐渐变成一个社会公共问题。公共性提升的重要标志是流动儿童群体的交往互动范围扩大,政府和社会组织参与者普遍拥有公共精神,把流动儿童教育视为公共问题,增强公共意识、公共理性与公共伦理,让流动儿童便捷、透明、有效地获得公共教育资源,为流动儿童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伴随流动儿童教育公共性的提升,国家或地区教育发展监测评价的指标将不仅包括流动儿童进入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而且可以拓展到流动儿童获得公共文化资源和社会专业化支持的程度。

二、管的内容超越:终身学习转向

伴随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劳动力素质的新要求,对流动儿童“管”的内容有必要重新审视。为了实现流动儿童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政府之“管”、教师之“管”、父母之“管”、社会之“管”,毋庸置疑离不开平等受教育机会的保障、学与教的优化、个性特长的培养、自信心的建立等,但从流动儿童当下学习困境来看,流动儿童“管”的内容超越背后是其终身学习与发展需要的转向。

这个转向是把教育视为伴随人一生的事业,关切流动儿童对未来的社会适应性,而不仅仅是其当下的成长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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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实际上,无论是流动儿童还是他们的父辈,对教育的期望本身就是变化的。从历史来看,伴随社会发展尤其是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20世纪八九十年代人们期望从农村到城市、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的需求实现在今天来看已不再是天大的难事,越来越多的人居住在城镇,对未来生活的需求层次也随之提升。

如果过去一个时期人们认为脱离农村生活就是“鲤鱼跳龙门”,那么新时代对于举家长年“漂”在大城市的流动家庭来说,期望子女能够在大城市获得稳定的工作、扎根大城市一跃成为家庭社会想象的核心。很明显,与社会快速发展同步,进入大城市谋生的流动家庭对子女未来发展的期望已在不知不觉中发生改变,而家庭社会想象的调整必然促使“管”的内容发生变化。

为了实现未来的美好家庭想象,流动家庭对子女“管”的内容呈现出两个变化特征。一是关注孩子的长远未来,不再是在农村时的“走一步、看一步”。

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大学教育—终身学习,正在成为流动家庭考虑子女教育问题的第一条主线。相当一部分流动儿童家长已从自己的切身经历感受到文化知识水平对个体发展的限制,“一定要好好学习,考上大学,你才不会像我们这样漂在大城市”“你想扎根大城市的唯一办法就是读书再读书”“你上了大学才能真正成为城里人,坚持学习才能让你真正衣食无忧”,流动儿童父母反复叮咛透着无限的期望和“过来人”的反悔。他们早已切实体验到体面的就业和稳定的生活依赖于知识、技能和素养的获得。

二是为了孩子长远未来,流动家庭开始将升学选择与购房、落户等同步考虑。这是流动家庭考虑子女教育问题的第二条主线,并与第一条主线交织在一起。随着国家中小城市户籍政策的放开,以及随迁子女能够在城市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政策的实施,以往要么返乡读普通高中升大学,要么留在大城市读职业技术学校或直接就业的两种选择,逐渐拓展为四种格局:回家乡户口所在地读普通高中升大学;回家乡的中小城市购买商品房,读普通高中升大学;在流入地(大城市)周边的中小城市购买商品房,读普通高中升大学;继续留在大城市读职业技术学校或直接就业。

上述两条线的交织以及从两种选择到四种格局的形成,折射出流动家庭的“管”不再局限于当下现实的学业与成长,而且着眼于未来的升学选择与就业。这在本质上同城市户籍家庭对子女教育的“管”具有趋同性,尽管“管”的具体内容存在差异。

与家庭“管”的内容转向相对应,政府、学校和社会“管”的内容也需要作相应的变化和调整,这也就意味着政府和学校提供的公共教育、社会提供的文化教育资源,有必要顺应流动儿童家庭的教育需求层次提升,为流动儿童提供高质量、有针对性的教育,同时为流动儿童的终身学习打好基础,比如加强对流动儿童的学习指导和生涯规划指导,关注流动儿童校内外交往沟通能力的培养,为流动儿童适应“家乡—异地—新异地”多变的学习时空提供尽可能多的支持等。当然,从根本上来讲,教育现代化宏观背景下,政府尽可能降低流动儿童异地中考、高考的门槛,早日实现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流动儿童教育“同城化待遇”的落实则是政府层面“管”的真正超越。

流动儿童入学“同城化”待遇的推进,呼唤教育评价改革的匹配性支持。以招收流动儿童为主的学校尤其是九年一贯制学校,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难题,即在读学生的数量、学习状态及成效普遍呈现“高开低走”的现象。所谓“高开低走”,就是流动儿童为了能参加普通中考、高考,大量学习优秀的流动儿童在五六年级即开始考虑返乡(部分转至中小城市)就读,且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九年级,只要学生及家长能够看到一丝未来考上大学的希望,每个年级都会有学生转出。

流动儿童这种在学习过程中的大量流失,一方面致使学校每年进行班级调整,缩减班级规模,使得学校内部对教师的评价管理出现困难;另一方面还造成了部分学校在九年级(初三)面临较为严重的“空心化”问题,返乡学生通常是学业水平优良者,留下来的少部分流动儿童中考成绩普遍不理想,而中考成绩正是学校外部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

如果教育主管部门对招收流动儿童较多学校的考核评价与以招收户籍儿童为主的学校一样,显然是不公平的。因为他们培养的学业优秀流动儿童普遍选择了离开,离开者的学业表现无法反映到曾经培养过他们的流入地的中考成绩上。

显然,“高开低走”局面的出现并不意味着流动儿童教育的整体质量出现问题,而是与当下异地中考及高考政策有很大的关联。因此,从公平公正的角度考虑,针对以招收流动儿童为主学校的学业分类评价势在必行。随着教育现代化的推进,政府正在构建促进教育公平、惠及每个学生、面向人人的基础教育体系,努力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基于自身特点获得适合的教育。为此,以招收流动儿童为主学校的学业质量评价改革显得颇为重要。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需逐步建立学校分类发展政策体系,通过分类评价激励招收流动儿童为主学校提高育人质量、提高学生终身受益的学习能力,为流动儿童终身学习奠定坚实基础。

三、管的方式变迁:基于儿童立场

无论教育政策还是学校管理、家庭教育研究中,管的方式都是重要问题。比如“管得太多、管得太死”“棍棒出孝子、不打不成器”分别是宏观和微观层面传统管的高度概括,现代方式的管则强调从儿童立场出发。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儿童相当长的时间被当成弱小的“成人”来看待,法国社会史学者菲利浦·阿利埃斯认为,传统社会看不到儿童,17世纪儿童才有了属于自己的服装和与成人区别开来的游戏,但儿童的“被发现”并不意味着儿童立场的认可和正视,他们很多情况下仍被作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成人”对待。

基于儿童立场的管,强调“站到儿童那边去,以儿童的视角看问题”。就政府和学校而言,对流动儿童管的方式正在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及教研科研部门联合学校开展行动,针对流动儿童的学习基础、学习兴趣和学习需要,开设校本活动(兴趣)课程、设计研究课题、开展教学研讨,在倾听流动儿童声音的同时,增强流动儿童学习的“因材施教”。社会公益组织、高校志愿者团体等联合学校,根据流动儿童的需求,为流动儿童提供“公益课堂”“城市一日游”“课后爱心助学”等活动,深受流动儿童们的喜欢。基于儿童立场的“管”或“送关爱”,有助于流动儿童归属感的培养及呵护。

而在家庭教育层面,“棍棒出孝子、不打不成器”可谓传统的家庭“管”的方式写照,儿童成为父辈乃至祖辈权力控制的对象,命令、惩戒被作为重要的“管”的手段。但与传统的家庭“管”的方式相对照,流动儿童家庭的“管”正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

一方面,流动儿童家庭离开乡土、流动到城市,在改变人口分布结构和生态秩序的同时,心态的秩序也在发生变化。流动儿童家庭的亲子关系与生活在农村时相比,尽管依然保留着传统的特征,但与此同时现代性逐渐彰显。像城市户籍儿童的家长一样,流动儿童的父母不仅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努力增加亲子陪伴,还学着同孩子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以倾听他们的声音。上下学的接送、日常的有效沟通、节假日闲暇时间的陪伴等都为倾听流动儿童提供了更多可能。

另一方面,政府、学校及社会力量对流动儿童“管”的方式或送关爱的方式变革也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流动儿童的父母,影响着他们对于养育及陪伴方式的认知。田野研究中,一位安徽流动来沪儿童的家长(该家长学历为高中毕业)每天坚持发英语格言到朋友圈,尝试通过无形的方式熏陶整个家庭的学习氛围,以间接影响子女,并期待子女学好英语,这可谓一个流动儿童家庭“管”的方式变化的鲜活案例。相比较传统的“棍棒教育”,流动儿童父母“发英语格言到朋友圈”应该说是一种更为柔性、更为潜移默化、充分体现信息时代特点的“管”的方式。

站在流动儿童的立场,流动儿童家庭中“管”的方式从传统走向现代是一种必然。用传统的理论已无法有效解释他们“管”的行为。教育现代化大背景下,当管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问题而且是公共问题,不仅关注当下学业而且着眼终身学习与发展,流动家庭管孩子的方式正在悄然发生变化。“棍棒式”管教虽然尚没有完全消失,但现代意义上的管教方式正在重构。重构的基础是管的心态与管的观念发生变化,重构的核心是基于流动儿童立场的“善”管。

四、政策展望

综上所述,选择“管”的视角来分析变革,并不是抛弃“管”,而是从旧框框的“管”走向现代的“管”,实现“管”的超越。传统与现代是分立而并非分离关系。越是走向现代化,传统的价值越是不容忽视。但传统的“管”已不能完全解释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观念与行为。

现代化视域下的“管”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和儿童立场,把流动儿童视为活生生的生命个体,尊重其能动性和学习的权利;更加注重公共治理手段的运用,强调公共服务理念和法治思维;更加追求流动儿童的终身学习,将流动儿童教育与新型城镇化、产业升级以及家庭幸福等问题整合在一起,追求一种可持续发展。

超越“管”是现代化视域下流动儿童教育问题解决的必然选择。超越“管”,对流动儿童教育政策供给质量提出新的要求。

在政策取向上,应立足于我国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追求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发展观,把充分满足流动儿童终身学习和发展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为流动儿童和家庭提供更多发展可能性和美好生活期待,提高他们的教育获得感。

从政策类型来看,质量导向下流动儿童教育政策供给由三个重要类别构成:它们是教育公平与学习质量保障类政策、教育结构与体系类政策和教育治理与评估类政策。

第一,教育公平与学习质量保障类政策。政府在致力于提高流动儿童教育机会公平基础上,有必要推动流动儿童接受教育过程和结果层面的深层次公平,这将直接影响流动儿童的教育获得感。

过程公平层面,政府需通过有针对性的政策引导招收较多流动儿童的学校加强教研,引导这些学校为各种学习上有困难的流动儿童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扶助和指导支持,同时鼓励和推进广大流动儿童参加科普活动,走进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和艺术场馆等。

结果公平层面,政府应通过政策的制定实施,引导学校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夯实流动儿童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加强社会性情感、心理健康、人际沟通与合作、生涯发展规划、学会学习能力以及科学探究创造能力等素质培养,培育流动儿童适应未来学习与生活所需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第二,教育结构与体系类政策。此类政策致力于为流动儿童学习提供多种上升通道。随着我国各级教育普及程度的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者素质要求的提升,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后教育的需求也不断提升。

预期随着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普及化发展,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后升学教育的需求可以得到更好的满足。但挑战在于,千百年来“学而优则仕”“重学轻术”传统对于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教育选择有着深刻影响。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背景下,流动儿童是否依然优先选择从普通高中到普通高等院校的路径,而非选择就读中等及高等职业学校尚有待观察。

政府有必要继续探索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大力推动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在课程资源和实训资源上融合融通;建立健全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创新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七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模式,并以此提升职业教育的生源吸引力。

第三,教育治理与评估类政策。此类政策是超越学校供给、更高质量解决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制度安排。面对招收较多流动儿童学校办学中往往存在的基础薄弱、内涵发展资源缺乏和质量短板,政府应切实加强统筹规划,把这些学校纳入委托管理、城郊结对、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范围,借助体制机制改革红利,充分发挥区域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作用、社会教育资源的支撑作用。

在评价政策方面,对于招收流动儿童数量较多的学校,政府应实施差异化的考核评价,在评价标准上区别于流动儿童数量较少甚至没有流动儿童的学校,充分考虑招收流动儿童数量较多学校生源的不稳定性及学生家庭教育环境产生的影响,在评价标准上应更注重考察这些学校为流动儿童健康成长的付出及努力程度。

此外,按照治理思路,政府应推动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政策的完善,引导中小学健全家长委员会的成员构成与运行机制,确保流动儿童家长有代表进入学校家长委员会;政府应为社会工作者进入校园提供专业服务给予政策上的支持、规范与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流动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还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通过开设具有影响力的专题、专栏,开展公益讲座、主题论坛等活动,为城市里的流动儿童及其家长传播人才成长规律、家庭教育指导方法、招生考试政策以及终身学习观念等。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中国教育学刊”(ID:zgjyxk),作者马晓娜、何雪松、李伟涛。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1、本文是 芥末堆网转载文章,原文:中国教育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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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教育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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