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视觉中国
芥末堆文 7月27日,教育部“双减”专栏更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厅长黄雅丽文章《立德树人,全面减轻校内校外负担》,从校内管理、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三个角度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对“双减”工作的部署。
为落实“双减”工作,内蒙古自治区禁止教师利用微信群、QQ群等布置作业、公布考试成绩、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等;保持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纲、提前教学”、教师有偿补课、中小学掐尖招生等行为的高压态势。
校内管理方面,2019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在校内,要合理布置作业、加强体育锻炼,禁止违规补课。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又先后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别规定了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禁止教师利用微信群、QQ群等布置作业、公布考试成绩、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等。
课后服务方面,2019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按照坚持公益普惠、自愿选择、公开服务、安全第一的原则。2020年6月,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对课后服务的对象、时间、内容和形式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截至今年暑假前,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1281所,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有798所,占比62.3%;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76.17万人,占比60.1%。
校外培训机构方面,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多部门集中对12个盟市进行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专项督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又在全区开展了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和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开展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和中小学招生秩序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保持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纲、提前教学”、教师有偿补课、中小学掐尖招生等行为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区通过信息审核的校外培训机构4604个,其中学科类培训机构2507个,比2019年减少了1631个。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坚决防止中小学暑期学习负担过重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严格控制各类补课行为、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已经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拟于7月底前完成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全面摸排工作,8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10月底前完成专项督查工作,年底前完成巩固提升工作。
下一步,内蒙古将继续保持校内校外齐抓共管的局面,让“双减”工作的要求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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