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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中央和监管就K12教培问题高度重视,密集发声:自从2021年1月中纪委点名批评在线教育以来,这半年来加强K12教培监管问题获得了中央高度重视,领导人多次点评K12培训,要求强化学校的主体作用,而对于K12教培则应加强监管。各部门表示高度重视,5月21日“双减意见”通过,教育部于6月15日公布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7月24日“双减意见”正式印发,北京,上海,广州等各地也相对的出台了一些具体监管措施等。
2021年1月中纪委点名批评在线教育:中纪委官网发表《资本漩涡下的在线教育》文章,指出在线教育的广告乱象,资本乱象所带来的企业竞争加剧、行业内耗严重,同时提到在线教育监管面临培训内容核查难、培训预收费监管难等现实问题,需要对校外线上培训加强引导和监管。
3月上旬“两会”期间,义务教育课外培训机构同样引起了广泛关注,聚焦在:1)大量在线培训平台“野蛮生长”,建议加强对于线上教育平台及各种教育APP的监管,对诸如超标超前、应试导向、虚假宣传、制造焦虑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2)针对内卷焦虑的社会现象,建议引导课外培训机构贯彻素质教育理念,加强审查课外培训机构的广告投放,避免狂轰乱炸的广告引发家长焦虑。领导人指出教育不能唯分数论,点评了教育乱象问题。
5月21日“双减”文件正式审议通过,强化线上线下校外K12培训机构规范管理:5月14日民促法最新实施条例落地,对比3年前的送审稿,我们发现最新版文件删除了关于K12课外培训的描述,我们当时预计将会有后续或有专门针对K12教培的文件出台,紧接着5月21日,《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接单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正式审议通过,“意见”提出要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全面压减作业总量,降低考试压力,教培行业从严监管,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当天领导人强调了要强化线上线下校外K12培训机构规范管理。
6月15日教育部召开启动会正式宣告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成立,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监管司主要职能为:1)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2)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3)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4)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由最高为处级部门专门监管到增设司级专门监管机构,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深化校外教育培训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7月24日中办、国办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称“双减意见”)。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意见》主要从资质审核、培训内容、融资方式、收费管理、培训时间,教师资质,广告内容等方面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了严格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资质审核: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
2)培训内容: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这里的学科类培训,我们认为是指代“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语文,英语等和课内开课内容相近的培训内容”。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3)融资方式: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
4)收费管理: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5)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6)教师资质: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7)广告内容: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等。
从2017年开始,监管部门就课外培训机构就进行摸底整治,上轮整治主要针对的培训机构的资质问题,并未对行业增长主逻辑带来太大影响:2017年初,上海的“禁奥数杯赛”开始,2017年中,全国多个地区包括上海,成都等地的培训机构摸底整治,2018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禁补令)。
2018年11月26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三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2018年那一轮整治主要针对的是教培机构的资质问题,比如办学许可证,工商执照,消防相关证明,教室面积,教师资格等,结果是大量小机构出现被取缔与淘汰的情况。
在这半年期间,除了中央和部委密集发声外,各地也加大了K12课外培训监管力度,包括北京市较为宣布将对于线下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等可量化标准进行规范管理,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北京市海淀区市监局发布《教育培训行业广告发布重点内容提示书》。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发布标准》称,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在假期期间组织学生集体到校或通过网络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也不得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等。
随着“双减”文件正式落地,我们预计对K12学科教培将产生深远印象,原则上限制新设学科教培机构,要求现有学科培训机构转非营利等要求会使得K12学科教培受到重大影响,K12课外教培行业逻辑发生深远变化:随着双减意见正式印发,监管从多个维度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课外培训进行了全面规范,此次文件对行业的影响较前几次整治力度更大,影响更为广泛和深远。其中要求现有学科培训机构转非营利,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上市等要求会使得K12学科教培受到重大影响,K12课外教培行业逻辑发生深远变化。
“双减”意见主要集中在K12学科类培训,素质类和成人职业类的培训机构受影响较小,以K12教培为主要业务的机构未来或许面临转型。此次“双减”意见主要集中在K12阶段的学科类培训,我们认为学科类培训是指代“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语文,英语等和课内开课内容相近的培训内容”。而素质类,成人职业类的培训机构受影响较小,比如考研,厨师培训,艺体教育等培训机构仍可正常开展业务,我们预计类似于新东方,好未来等以K12教培为主要业务的机构,或面临一定程度的风险,未来或许面临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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