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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8月22日,开学在即,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市教委发布报名校外培训机构“六提醒”,建议家长理性选择培训机构,注重孩子的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重点关注培训时间,不要报名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的学科类培训课程;避免一次大额支付等。
上海市消保委与教委从树立健康教育理念、实地考察机构情况、重点关注培训时间、选择“资金监管”机构、避免一次大额支付、签署合同留好凭证等六个方面提出建议,具体如下。
一、树立健康教育理念。相较于学业成绩、专业技能,家长更应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注重孩子的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如孩子确有意愿参加培训,应结合孩子的精神状态、兴趣爱好等因素,审慎参加培训。
二、实地考察机构情况。确有报班需求的,家长要注意查看办学场所内悬挂的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资质信息,选择合法合规的机构报名。一些机构为吸引更多学员报班,存在夸大师资效果、诱导报名等情况。建议家长报班前,实地考察机构环境,关注授课氛围、查看师资信息,还可现场询问学员感受后再报名。同时,也要注意查看授课地点的地理位置、疫情防控措施、空调设备配置等,以便报名后孩子能安全安心上课。
四、重点关注培训时间。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学生确有意愿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的,不要报名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的课程。如已经缴纳上述时间段的费用,应与机构协商退费,也可以转为非学科类培训课程等。
五、避免一次大额支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家长咨询报名时,要保持理性,不要被培训机构的优惠承诺诱导,一次性支付大额费用。付款时,对于大额分期付款,尤其要注意甄别是分期付款还是金融贷款,避免陷入机构的贷款圈套。
六、签署合同留好凭证。家长要与机构签署书面合同,详细了解合同内容后再签字,尤其是要看清课程内容、授课老师、退费规则等事项,并索要发票收据,以便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更好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法定维权途径包括:与培训机构协商和解、请求消保委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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