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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11月2日发布通知提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合理制定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要求,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
这不仅是为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营造公平的环境,更是推进破除用人中的唯学历论、唯名校论。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而问题在于,怎么做到令行禁止,既消除公然提出院校限制的招聘行为,又遏制隐形的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唯学历用人。这就需要建立问责机制,严查查处违规提出院校限制、按学历选人用人的事业单位负责人责任,推进破“五唯”,必须拿出硬措施。
在笔者看来,破除用人单位的唯学历、唯名校论,可以借鉴“双减”治理校外学科培训机构的做法,建立巡察制度,由专业团队巡察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发布的招聘广告,发现违规即叫停并启动调查、追究责任,并设立举报平台,受理求职者在应聘中遭遇学历歧视的举报线索,根据线索进行调查,要求具体单位整改,同时指导相关用人单位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
事实上,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破除唯学历论、唯名校论,也是“双减”能起到实际效果的重要内容。这甚至比从严监管校外培训机构更重要,因为只要存在用人中的唯学历论、唯名校论,就无法消除家长的教育焦虑,家长必然有让孩子参加培训提高学习成绩进名校的诉求。不破除唯学历论、唯名校论,而只监管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很可能导致学科类培训转到地下,产生更多乱像。
因此,有必要采取比监管培训机构更严的措施,来推进破除用人中的唯学历论、唯名校论。当前,为监管校外学科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监管部门建立了巡察制度、举报平台,织密监管网,可以说,已让违规培训寸步难行。那么,为何不借鉴这种方式,出重拳治理对教育生态、人才发展生态危害更大的唯学历论、唯名校论呢?
首先,我国有的地方政府、事业单位在招聘时,明确提到面向“双一流”学校毕业生,或者对“清北毕业生”给予更优惠的待遇,这就是明目张胆的提出院校限制,进行学历歧视,非“双一流”学校毕业生、非清北毕业生,就遭遇歧视性对待,更不要说职业院校的毕业生了。对于这类招聘广告,应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事业单位撤回,向社会公众道歉,且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监管部门要定期发布通报,通报违规的地方政府、事业单位,将其纳入政绩考核。
其次,还有的地方政府、事业单位虽然在招聘广告中,没有提出院校限制,但是,在具体招聘时,就用学历标准,甚至看求职者的第一学历。对于这类实际上存在的学历歧视,需要扩大举报线索,发动求职者在求职中搜集相关线索,根据《就业促进法》,责令用人单位纠正。
不少用人单位按学历选人、用人,理由是这可提高选人效率,并认为学历基本反映一个人的能力和素质,这是站不住脚的,而且长期推进这样的选材标准,会导致整体人力资源队伍能力退化,不少人规划学业发展,就是为提升学历,而非提高能力。推进破除唯学历论,也倒逼用人单位在招聘用人时,必须建立科学的基于能力与岗位胜任力的人才评价体系,重视考察应聘者本身的能力。这也有助于推进社会摆脱学历情结, 不少社会公众虽不赞同唯学历论,但却担心破除唯学历之后,用人中“关系就业”、“父辈就业”盛行,这就需要以科学的人才评价获得公众认可。
当然,推进破除唯学历论、唯名校论,这也是一个系统工程,还需要推进教育管理改革,调整教育资源配置。如必须清理人为地把大学分为三六九等,把职业教育作为低人一等的教育的教育管理制度,要为所有学校营造平等的办学环境,推进各类学校在自身办学定位上办出高质量与特色。
本文转自企鹅号”熊丙奇“,作者熊丙奇。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