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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11月30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海南省教育厅公开了《关于明确我省部分市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内容显示,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如下: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班型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基准价分别为25元/课时人次、7元/课时人次、5元/课时人次,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其中,线下课时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本标准进行比例折算。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参照本标准执行。
根据《征求意见稿》,除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外,其他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线下学科类及全省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按此标准执行。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依据权限自行制定本市辖区内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据了解,海南省学科类认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等文件执行。
《征求意见稿》明确,培训机构要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全省培训机构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相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据了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0日。
附:《关于明确我省部分市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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