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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双减”决策部署,强调要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全面规范艺考培训行为,到2024年艺考培训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答记者问时明确,《通知》对于从事艺考培训的艺术类培训机构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所有机构均要“证照齐全”。开展艺考培训必须取得艺术类校外培训资质,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合规机构名单。二是现有机构要进行项目标识。各地经主管部门依法审批的合规机构,如果从事艺考培训,2023年9月底前要在监管平台完成项目标识工作。三是新设机构要畅通审批渠道。坚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地艺术类培训主管部门要为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新设机构提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
对于艺考培训收费行为,要求艺考培训要坚持公益属性,一是要求培训机构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明码标价,进行公开公示,防范以“顾问”“领考”“游学”等名义变相收取高额培训费;二是要求各地将艺考培训收费纳入非学科类培训市场监测体系,予以重点监测,防止出现价格过快上涨;三是要求机构落实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要求,按规定选择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方式对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实施全额监管,鼓励机构采取先培训后收费方式运营。
艺考前有部分高三艺考学生会选择离校参加个性化学习和训练,对此《通知》明确提出了学生校内外衔接管理要求。一是加强学生管理。在校内无法提供相应艺考辅导的前提下,高三艺考学生确需离校进行短期专业学习,须做好家校衔接,由学生及家长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约定各方责任。二是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和家长监护责任,在外培训期间,机构要与家长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反馈学生具体情况,确保家长知情权。
一些艺术类培训机构在艺考集训期间,私自开展学科培训,违反了“双减”精神。从调研情况看,部分地方探索在艺考专业省考、校考结束后,将学生集中起来进行文化课学习等方式,满足学生文化课学习需求,创造了很多好经验。为规范培训行为,满足学生需求,《通知》一方面从机构端着眼,明确强调艺术类培训机构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这一铁律;另一方面从学校端着力,要求各地压实高中学校对艺考学生文化课教学的责任,不让任何一个学生掉队。
通知还强调,要合理引入校外艺术教育资源。对于校内资源无法满足学生需求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引入校外培训机构艺考培训资源,为艺考学生提供集中辅导。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及服务项目引入的标准、要求、程序、引进费用标准,在合规机构中确定允许引入的服务项目清单,及时公示,并动态评估调整。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引进费用标准,并明显低于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水平。确需向学生收费的,各地可采取代收费等方式,坚持公益性原则,收费标准为引进费用标准扣除财政补贴。学校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清单内的服务项目,不得对代收费加价、获取收益,由学生自愿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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