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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了税优健康险新政。根据新政要求,从8月1日起,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从医疗险,扩大到长期护理险和疾病保险。
8月1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签约国内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新政发文后的第一单,这意味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税优健康险惠民新政正式落地实施。
根据《通知》,调整后的税优健康险实现了两个“扩大”。第一,适用于个税优惠的商业健康保险范围扩大,涵盖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大众可选择的保险种类更加丰富。第二,被保险人群体也进一步扩大。投保人既可以为本人投保,也可以为其配偶、子女、父母投保。
为体现惠民性,《通知》还给出了“两限一不限”。“两限”,一是指《通知》设置了较高的医疗保险赔付率要求,从政策层面保证了税优医疗险较高的性价比;二是新增了最低保险期限,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或保证续保期间不低于3年,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不低于5年,从政策层面保证了税优健康险保险保障的长期性。
“一不限”是指《通知》不再要求税优健康险使用示范条款,将产品设计交给经营主体,保险公司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设计,享有更大的产品设计自主权和产品创新空间。
用税收减免政策助力商业护理险发展,有利于激发护理险产品创新供给,实现了互联网渠道销售护理险的重大突破。《通知》要求,人身保险公司进一步畅通销售渠道,提供便捷服务,做好信息披露,让人民群众愿意买、买得到、买的对。
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持续推动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规范发展,引导人身保险行业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更好的满足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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