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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 吉吉 5月30日
在本次聚智堂事件中,聚智堂方面一直声称:退款事件由杨志为法人的瀚峰资本接管,瀚峰资本自愿以旗下东星时尚广场作为担保,用于偿还聚智堂教育应付学员家长的退费。
然而,北京通建合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却称其从未将东星时尚广场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于聚智堂。
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这一存在很大争议的资产究竟归属于谁?芥末堆为您梳理如下。
Part 1
聚智堂网站上称已成功收购东星时尚广场
通建合美声明:从未将东星时尚广场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聚智堂
去年年底,聚智堂在其网站上对外宣称已经成功收购东星时尚广场后,北京通建合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表示从未将东星时尚广场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聚智堂。
声明全文如下:
近日,我司发现北京聚智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智堂”)在其网站及对外宣称已成功收购东星时尚广场项目。我司在此郑重声明:
东星时尚广场系我司投资开发及合法所有,我司从未将东星时尚广场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与聚智堂,聚智堂宣称其已收购东星时尚广场的行为已经侵犯我司的所有权并对我司依法行驶所有权造成了妨碍,涉嫌虚假宣传及欺诈,我司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在聚智堂事件爆发后,该声明又被网友翻了出来。
此外,芥末堆发现,此次事件发生前,聚智堂法人已由杨志变为刘源长。
Part 2
聚智堂接二连三称将以东星时尚广场抵偿债务
5月17日晚上,芥末堆独家收集身在香港的杨志,在收集中,杨志称“聚智堂有固定资产东星时尚广场,东星时尚广场的价值可以偿还所有家长的钱。”
5月18日,聚智堂应急小组与学生家长在海淀区教委见面,代表聚智堂出面的郎姓律师表示,聚智堂的债务将由东星时尚广场的产权方瀚峰资本接管。此外,当天对于此前通建合美声明的“从未将东星时尚广场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聚智堂”这一说法,律师表示东星时尚广场这一项目由瀚峰资本所拥有,此前已与通建合美签订协议。
5月19日,聚智堂方面发布了瀚峰资本盖有公章的声明,声明中称,瀚峰资本自愿以旗下的房产作为聚智堂教育的学员家长提供担保,用于偿还聚智堂教育应付学员家长的退费。
当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家长出具和聚智堂签订的所有协议、收据等,在确认身份、核对钱数后,瀚峰资本即可将旗下东星时尚广场对应的面积抵押给对方。其中,钱数需扣除已在聚智堂消费的课时费,抵押按照商场一层底商30000元/平方米,2—6层20000元/平方米,7—10层1.5万/平方米价格折算。如果手续都通过,可以当场签订抵押合同。
5月21日,“北京聚智堂培训学校”微信公众号再次发布声明,称“聚智堂前董事长杨志以及现任董事长刘源长,都没有携款潜逃,所有学费都用于学校全国范围的扩建,以及我们于2015年7月收购了北京东星时尚广场,拥有其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物业管理权,所有合同手续齐全,此大厦市值远远覆盖全国范围家长们的退费总额。因此根本不存在资不抵债或携款潜逃。大家想想一个想携款潜逃的人会去买一个不动产吗 ?问题根源在于瞬间的挤兑造成现金流紧张。”
Part 3
通建合美声明:东星时尚广场不是聚智堂的
聚智堂:“通建合美公司拥有东星时尚广场产权”属不实言论
在聚智堂接二连三强调将以东星时尚广场抵偿债务后,5月25日,通建合美发表了“关于东星时尚广场不是聚智堂的声明”。
声明中称,东星时尚广场是2007年6月28日,北京通建合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三间房政府所属企业北京诚信腾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的。项目完工后,通建合美将东星时尚广场不同楼层的使用权分别转让给了多个个人和单位。
后来,部分使用权人向杨志融资2亿元,杨志诱使其用东星时尚广场使用权作为抵押,谎称风险控制的需要,让使用权人和瀚峰资本签署转让协议,并按照杨志的要求用空转资金的方式虚构流水转账记录,可等这些使用权人配合杨志完成空转资金转账操作后,杨志并未借任何款项给他们,他们也没收到杨志或瀚峰资本一分钱。
声明全文如下:
在通建合美发布声明后的第二天,瀚峰资本便通过聚智堂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聚智堂事件”的官方声明,其中提到:
瀚峰资本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将以名下“三间房通惠河文化街” 又称“运河新时尚文化广场”(即“东星时尚广场”主体)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为担保,为受聚智堂事件影响的家长提供权益保障。
瀚峰资本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对“东星时尚广场”合法的使用权和其他相关权益。相关法律文书如图。
目前,新闻报道中所出现的“通建合美公司拥有东星时尚广场产权”的言论,均属不实言论。对于此类言论,北京瀚峰资本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将会追责并保留诉讼权。
5月28日,聚智堂官方微博发布了律师声明,声明中称:瀚峰资本作为在经营业务、人员、财务等各方面均与聚智堂教育机构独立的第三方主体,愿以其对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3号的“运河新时尚文化广场”(又称“东星时尚广场”)享有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作为担保,为受聚智堂事件影响的家长提供权益保障。
此外声明中还提到,瀚峰资本向该律师提供了北京诚信腾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通建合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瀚峰资本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签订的《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及附件,北京通建合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瀚峰资本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北京通建合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与瀚峰资本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物业项目移交确认书》,北京诚信腾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经律师审阅,这些文件能够证明瀚峰资本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东星时尚广场享有的占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和运营权。
从通建合美“关于东星时尚广场不是聚智堂的声明”中,可以发现,虽然瀚峰资本与通建合美签订协议,但在通建合美看来,由于杨志或瀚峰资本实际没有支付过一分钱,因此通建合美不认为东星时尚广场这一固定资产属于杨志。这或许就是矛盾所在。
此外,据央广经济之声报道,聚智堂向央广记者回应称,东星时尚广场相关产权已经有协议,并且已经提交给公安机关。但据了解,东星时尚广场本身就是在集体用地上建设的小产权商业地产。一位业内人士告诉央广记者,本身这处房产的建设在当时就是属于“私建”性质。因此如今对于东星时尚广场的产权客观上就存在很大争议,能否顺利变现还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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