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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围绕专项整治聚焦的六类问题尽快出台工作方案,并于4月中旬向社会公布。这是自2月启动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后,教育部的第四度发声。
据了解,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安排行动时间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北京,上海、成都等先试先行的城市明确提出将在治理过程中逐步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常态化监管。西安、武汉、潍坊等多地也积极展开多轮实地摸排。
考虑到培训机构实际教学,多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当地消防部门调研论证,或将调降办学场地设置标准,便于更多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其中,上海、成都明确办学场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即可,另有多个城市正在考虑将办学面积降为150平方米。
那么,当培训机构告别野蛮生长后,面对不断完善的设置标准、办学审批流程、办学备案明细,机构该如何完成从粗放到集约的转变?
首先,机构应正确看待专项治理工作为规范行业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在取得办学许可证之后制定长期发展计划,切实提高办学质量。其次,注重师资队伍的建设,关注教师的专业资质及专业发展,搭建完整师资梯队。
4月17日,中国教育学会将举行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高峰论坛,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民办教育专家、校外培训机构代表及专业第三方学术团体将出席峰会,就解读校外培训机构未来发展的方向及仍需解决的问题展开分享,聚焦专项治理后迈入常态化监管下的校外培训机构该如何规范办学,实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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