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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西安市教育局在官网登出“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通告,公示电视问政一个月以来的教育乱象治理成果。西安义务教育阶段“上学贵”问题被作为重点详细介绍,包括查处学校违规收费案件、清退违规收费资金,打击教育掮客和“学托”等现象。
一个月前,“西安教育局电视问政”栏目中,西安市教育局各级各区主管进入电视直播厅,坐上问政席,接受现场市民的直接问询。蓝色的大屏幕播放了一段关于中介兜售西安民办名校学位的暗访视频,将学校实际招生数与教育局批准招生数进行对比的柱状统计图显现在屏幕上,动辄十几万的赞助费潜规则遭到曝光。
不仅是西安,在南京、广州等城市中,赞助费已经成为家长圈中公开的秘密。家长们对“学费+赞助费”的民办名校收费组合形式早已司空见惯。
2010年,教育部发文,禁止中小学择校乱收费,要求地方切实规范义务教育中小学的收费行为。然而,作为择校费的变种形式,与入学相挂钩的赞助费名目悄然而生,并游离于规则与法理之外。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吴华教授认为,民办学校赞助费于法无依、于理无据,应当是未来地方教育部门着力改革的对象。“从法律上来说,赞助费和集资建校费的名目都是不成立的。民办学校只应收取学杂费一种,不能收取赞助费。”
身处优质教育资源集中的“塔尖”,热门民办校的入学赞助费能否成为历史,不仅与教育部门监管力度相关联,也由民办校定价机制所决定。
高额入场券
“今年教育部门抓的比较紧,没有办法给你一个准确的数字。但是按往年的情况,五大名校的赞助费一般都在二十万左右。之后会怎么变,我们具体也没法说清楚,现在市场上也问不出准确的价格。”西安一位小升初咨询老师告诉记者。
5月10日,记者通过电话向这位咨询老师了解西安小升初赞助费的收取情况,对方表示,西安五大名校初中部,除了按分数录取以外,也有交赞助费入学的通道。“但是交赞助费也是要看分数,分数太差的话,人家也不愿意要的。”
基于对发展历史、师资力量与升学成绩的评估,西安民间将高新第一中学、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陕西交通大学附属中学、铁一中、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合称为“五大名校”,并将其列入“小升初”首选名单。
这几所学校的初中分校属于国有民办校。国有民办校是民办学校的一种形式,介于纯政府办学与纯民间办学之间,教学资源大多是国有资产,但依照民营机制管理,其在招生与收费上拥有较大的自主权。
兴起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名校办民校”的热潮,是公办名校依托于“母体”品牌资源建立的民办分校,如今已发展成为西安民办中学里的佼佼者,在西安教育界具有强大的吸附力,每年有无数的学生家长拥堵在通往这几所名校的道路上。
上述咨询老师告诉记者,民办强、公办弱是西安初中的特点,五大名校录取分为常规和择校两类形式,收费并不相同。“去年西工大附中分校98%的毕业生达到普高线,是全市第一名。这五所学校的学费基本都是8000元,如果没达到录取线,需要另交赞助费,找的关系也需足够硬。”
5月5日,南京各个民办学校开始启动“小升初”登记报名,热门民办校广受追捧,关于这些民办校赞助费的小道消息也成为家长间的热议话题。
南京一位学生家长告诉记者,尽管与升学挂钩的赞助费被明令禁止,一些民办学校仍然存在以升学为名由的赞助费收取现象,并且价格居高不下。“学校会通过面试的方式收取一部分学生,另一部分通过交赞助费的形式录取。赞助费数额按热门程度而有所不同,有二十万,也有三十万的。有的学校甚至设立了专门的基金会,要求家长通过单位的名义将赞助费直接打入学校基金会。”
“赞助费”的字面意义是指家长自愿赞助学校建设的费用,但在现实操作过程中,往往成为择校费的代名词与遮羞布。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程知音律师告诉记者,国家明令禁止收赞助费,赞助费的收费名目没有法律依据,且存在暗箱操作的嫌疑。“如果是家长自愿给民办学校做一些捐赠,那就不叫所谓的赞助费,而是一种民办学校的捐资收入。”
中央或地方政府,教育部门曾多次出台政策,对择校乱收费现象进行规范整治。
2010年11月,教育部发布《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并表示“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西安、南京也曾走过一段漫长的“禁择校费”之路,多次发文对择校费“宣战”。2013年南京市教委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西安市教委也在2014年发布了《进一步整治教育乱收费的工作方案》,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学生入学和招生录取挂钩的款项。
但这些规定的实际效力却大多被时间所冲散,赞助费的明禁暗收成为一些热门民办校中的常态,甚至有“水涨船高”的趋势。
民办择校风
择校风潮是民办学校赞助费兴起的助推力。“赞助费和捐资建校费都是以自愿捐助的名义存在,但很少有人会无缘无故自愿捐赠的。”吴华说。
刘明峰是江苏省的一位民办学校校长,他对此观点表示赞同:“赞助费是一种捐款,政府允许民办学校获得捐资,但规定不能和学校入学挂钩。可如果和上学没有关联,社会力量和财团不大可能会捐款。外面捐款基本是奔着上学来的。”
按照办学质量与社会声誉的不同,民办学校内部存在着层级的划分,赞助费大多是一些热门学校的专属品。“办学质量好的人家愿意捐,办学质量不好的人家肯定不愿意捐。”刘明峰说。
在家长看来,幼升小、小升初与中考、高考环环相扣,中学质量的高低决定了孩子未来的人生方向。一位南京家长从学风、生源等多个角度向记者分析了择校的重要性。“我们挑学校主要是怕孩子在普通的学校里,和习惯不好的同学接触多了,受到不好的影响。名校的生源和师资都比较有保障,更容易吸引优秀的教师来工作。”《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在西安与南京这种民办中学占据半壁江山的城市,民办名校形成了对优质生源的“虹吸效应”,由此成为许多家长小升初择校的首选。
“这几年身边朋友亲戚基本都选择民办择校。民办学校的生源是优录的,公办学校的学区里,尖子生基本也都到民办择校,公办校生源质量相对就下降了。对于公办来说,民办的中考成绩会更好一些。另外,民办学校在管理制度、设施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学校相比,更好一些。况且公办名校的学区房价格本身就很高。”上述家长表示。
优质教育资源呈现出向“塔尖”集聚的趋势,热门校学位的有限供给难以满足家长们的强劲需求,赞助费作为学生家长的择校成本而出现。“教育资源供需不平衡是民办学校赞助费出现的主要原因。”刘明峰认为。
如同公办名校周围的高价学区房,高额赞助费成为了民办名校优质教育资源的溢价。“好的民办校太少了,想要进入的学生家长又很多,一些热门民办校就会设立赞助费的名目,利用自己的市场地位收取额外的费用。”吴华说。
而民办教育研究专家成军认为,这一点在公有民办校中表现的更为突出。借助原有公办名校的品牌优势,公有民办校发展迅猛,并大多占据了民办校中的“龙头”地位。但与此同时,“亦公亦民”的属性也使其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相对于纯民办校,公有民办校的管理比较混乱,对赞助费的监管也比较宽松。”
挡不住的诱惑
对于许多民办校而言,赞助费还是一种难以抵挡的诱惑。“学校没有钱是没法办事的,没有钱的话就没有办法提高老师的薪资待遇,也没办法增加学校教学设备的投入。”刘明峰感叹。在他看来,“缺钱”是目前许多民办学校面临的困境,也是赞助费生根发芽的现实土壤。
区别于依靠国家财政投入生存的公办校,民办校需要自负盈亏。陈兵洪是一所规模中等的民办中学校长,全校共30个班级,1500名学生。按照教职工与班级4:1的配比,共需要120名教师,但目前却只招聘了九十余名老师,他坦言此举是为了节约办学成本。“对于民办校而言,如果教师工资占到成本的50%左右,学校能够运转的不错,如果教师工资占到了80%,学校就可能运转困难。”他解释。
教师工资、教学设备等各项开支组成了民办校高额的成本费用。“如果民办学校想要发展好,需要有好的师资、投入教学资源、建设校园环境,吸引优秀的生源。而这些都是需要高成本的投入。”陈兵洪说。
在现有定价模式下,学费是民办学校的主要收入来源,却难以支撑民办校的成本开销。刘明峰向记者介绍:“按照新《民促法》实施条例,民办学校需要从收入里预留25%发展基金,还有一部分用于老师退休待遇的补充,5%用于贫困生的奖助学。而民办学校收入主要依靠学费,现在地方教育部门的限价方式很可能让民办学校负债。”
民办学校学费定价分为两类形式——政府指导价与市场价。根据去年9月开始施行的新《民促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将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新《民促法》落地后,民办学校将获得依据市场价自主定价的权限。目前,新《民促法》在各地施行情况不一,具体的定价方案仍由省级地方政府决定。
在此之前,民办学校统一采取成本加成的审批制收费模式,即民办学校在核算成本后,学费定价可以在成本之上轻微浮动,但最终需上报物价局,由物价局审批通过。“但问题在于,通常民办学校按核算成本上报价格,物价局一般不予承认和通过。由此导致民办学校无法通过成本加成的方式,获得足够的教育经费”,吴华表示。
浙江某地级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李辉告诉记者,之所以地方政府对民办学校进行限价,一般有几个考虑因素。第一,地方政府担心民办学校收费过高,加重民众经济负担。另外,地方政府会认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属于公益事业,放开收费与非营利性质相矛盾。
当依靠学费收入难以维持生存,以赞助费弥补办学成本成为一些民办校铤而走险的捷径。“不同地域对市场的认识不同,采取的定价方式差别也很大。这几年我们开始采取适度放开民办学校收费的方法,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过去价格卡的比较严格,学校在做成本核算后,可能会用捐资费来做成本补充。”李辉说。
赞助费隐藏于社会的表面之下,并对正常的招生秩序形成威胁。成军认为,如果要根除赞助费的痼疾,政府需要疏堵结合。一方面加强监管,让民办学校在阳光下收费,并遵行客观科学的招生操作程序和评价标准。另一方面放宽定价政策,给予学校一定的自主定价权。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报”,作者吴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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