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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布减负方案:严禁设重点班,不得将升学率与绩效挂钩

作者:大卫 发布时间:

陕西省发布减负方案:严禁设重点班,不得将升学率与绩效挂钩

作者:大卫 发布时间:

摘要:和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减负30条差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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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unsplash

芥末堆8月30日文,昨日,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了《陕西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十个方面进行详解,要求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且要求改进教育行政评价制度,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

这些措施基本延续去年底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中小学生减负措施30条的规定,此次通知要求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除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外,三至六年级再到初中家庭作业时间均有限制,前者不超过一小时,后者不超过一个半小时,高中也被要求合理安排作业量,并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学校还要引导学生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提升信息素养。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在深化招生与评价改革上,通知要求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全面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

学校考试评价管理也被要求做相关调整,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

对于广被人诟病的升学率和绩效考核挂钩的情况,通知也做了相关要求,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探索建立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还对重视扶持乡村教育做了相关要求,通过“名校+”、“强校+”、教学交流、校本研修等方式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推进城区乡村、优质薄弱学校的校长、教师交流机制,提升乡村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同时要关注乡村学生身心发展。学校要经常性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学生心理疏导及困境生转化等工作。发挥学校社区文化站的功能,开放图书室及其他场所,把课外阅读、亲子阅读、艺体活动等延伸到校外。

在加强课后服务工作与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提升家校共育水平、减负的保障措施上,与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中小学生减负措施30条的规定差别不大。

详见文件原文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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