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视频显示,学生颜某尾随老师进教室并持砖袭击该老师头部。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ID:chinanewsweekly),作者王毅璇、庄梦蕾。
2019年10月24日中午12点多,四川仁寿县城北实验初级中学,一个身着红蓝白三色校服的男同学尾随老师进入教室,随后迅速将随身携带的板砖重重砸向那位老师头部,短短10秒,一共砸了9次。老师当场倒地。
事发一小时后,行凶的学生颜某被仁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被重伤的黄姓老师躺在ICU仍未苏醒。由于校方和医院没有更多消息披露,黄老师的伤情不明。不过,有医院护士向黄老师的同事透露,黄老师的情况不太乐观,“医院一直在强行维持。”
警方发布的通报显示,颜某伤人是因不服老师管教。多位学生在社交平台上纷纷表示,黄老师“是位尽责的班主任”,“很温柔一个人”;而颜某则“多次触犯校规,貌似还请了家长”。另一方面,颜某所被传的“富二代”身份,也让他在小城舆论圈成了焦点。
偷袭
仁寿县隶属于四川省眉山市,今年10月,这个距省会成都不远的县城几乎没出过太阳。24日中午12点多,作为毕业班班主任的黄老师冒雨来到了教室。
午后,教室里零星坐着几位翻书复习的学生。从后门进入的黄老师扫了一眼教室,扭头打开湿漉漉的雨伞,准备放在教室后面晾干。毫无预兆,手持板砖的颜某突然从后门冲出,跳起来将举过头的板砖砸向了没有防备的黄老师。
一声惨叫打破了教室的宁静,在座位上复习的同学这才发现,班主任来了教室。监控视频显示,惨剧发生时,有同学们吓得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愣在原地。“刚开始在面对那个人行凶时,同学们都是很懵的状态,即使是反应过来了,也没有那么大的胆子上前去拦住,毕竟他手持的是一块砖头。”在场同学事后解释道。
颜某与老师差不多高,持砖的连续重击让黄老师无力招架。10秒,被高举过头顶的板砖砸了9次,在桌子与墙形成的夹角处,黄老师失去了意识。
反应过来的同学们围拢过来查看老师的伤势,并试图扶起他。“当时一个女生立马抛下了她的伞出去叫了其他老师,另一个男生马上打了120。”
“墙壁地上都是血”,但颜某并未因此善罢甘休,他再次冲向了已经无法坐立的黄老师,“一群男生鼓起勇气将‘杀人犯’拖住”,阻止了颜某已经抬起的脚踹在老师身上。
凭着本能,同学们护住老师的头部。“有一个男生去抱住老师的头。”在场同学回忆道。
事发后,黄老师被送往仁寿县运长医院抢救,颜某则被公安机关带走接受调查。
重伤
“老公,你在里面听得见我和两个孩子的呼唤吗?你求生的意志一定要强,不管将来怎么样,我和儿子都不会嫌弃你。保住生命是第一。我和两个孩子在呼唤你。”惨剧发生的第二天,黄老师的妻子在朋友圈写道。
熟悉黄老师的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护士透露黄老师有一阵几乎没有生命迹象了,医院一直在强行维持。”据称,透露消息的护士表示“现在不方便说太多”。也有学生表示,黄老师已无生命危险,正在恢复。但医院方面对黄老师的伤情严格保密。
公开消息显示,华西医院的专家已对黄老师进行了会诊。
事发之初,学校出于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只称老师“摔下楼梯”,后监控视频流出,该案才曝光。
黄老师做了什么,招致学生下此毒手?
“经查,当日中午,仁寿县某中学学生颜某(男,15岁),因对老师日常管理不满,在教室内用砖头将老师黄某头部打伤。”仁寿县公安局10月25日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颜某已被刑事拘留。
同校老师证实,事发前,颜某违反校规在校内骑自行车,被学校巡逻队发现通报给班主任,黄老师就此事教育了他,颜某可能因此怀恨在心。
是老师的教育方式出了问题吗?
“我可以不昧着自己良心说,这个老师真的很不错。”多名学生表示,黄老师“很温柔,打人不痛骂人不痒”。
同校另一班级的同学称,教政治的黄老师曾在月考中专程为其它班级的同学讲解政治难点,还“帮其它班修电脑,修摄像头”。还有学生反映,此前在学校缴费,有同学忘记带钱,“黄老师二话不说就给了三百,真的太温柔了”。
“黄老师是位尽责的班主任。”熟悉黄老师的人对中国新闻周刊说。“黄老师第一次当班主任,什么都想做到最好,没想到却因此性命不保。”据其透露,颜某“一直很叛逆,家里管不了”,有时晚上通宵未归,黄老师半夜到处找他把他送回家中,她猜测:“可能长久这样负责的管理,学生产生了报复心理。”
目前,黄老师仍处在昏迷中,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10月27日,成都市武侯实验中学校长李镇西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黄老师“后脑勺的骨头几乎都被砸碎了”,“如果醒来,将痛苦不堪,那个剧痛是人受不了的……”
次日下午,黄老师亲属在接受澎湃新闻收集时表示,老师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尚未脱离危险期。
“这种是特重型颅脑损伤。”一名医生对中国新闻周刊分析,老师康复的效果“极差”。
惩罚
仁寿本地议论较多的,除了黄老师的伤势,还有颜某的“富二代”身份——“那个开马可波罗的儿子”。但这一没有得到证实的传言,让“马可波罗瓷砖店”备受困扰。仁寿县马可波罗瓷砖店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颜某的父亲开的是卫浴店,并非瓷砖店。“我们已经报警辟谣了。”
中国新闻周刊通过天眼查了解到,本地人所称的颜某父亲的卫浴店,法定代表人的确姓颜,此外该颜姓老板曾出资300余万元人民币入股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并担任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当地一建材城的工人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颜某父亲在建材城有店面,“早年的确挣了点钱。”
黄老师一位同事此前接受红星新闻收集时称,颜某家长在本地经商,对孩子缺乏管教。“他(颜某)说,很恨这个老师,要把这个老师弄死。”
连日来,频频发生的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引发关注,大连11岁女孩被害一案,13岁“凶手”被收容三年曾引起巨大争议。10月26日,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不少委员表示:未成年人严重犯罪不应轻罚。
就“学生砸老师”一案而言,山东翼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维玉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颜某虽然不满16周岁,但其行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同时,由于颜某未满18周岁,会从轻处罚。
“可能面临无期徒刑以下的刑罚。颜某对老师造成的医疗费等损失,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今年11月1日,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在内的6部法律草案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与此同时,降低未成年人犯罪入刑年龄的讨论也不时引起热议。保护青少年与预防和惩戒青少年犯罪,是一体两面的问题。
“未成年人的心智不成熟,是非判断能力欠缺,改造成功的可能性也更大,世界各国对未成年犯罪的处理都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王维玉解释,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处罚有其合理性。
“并不是偏袒未成年人,即使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在必要的情况下也会对其进行收容教养。法律规定对犯罪的人进行刑事处罚是对被害人的一种心理安慰,并非同态复仇,以牙还牙。根据犯罪的不同情况处以不同处罚,并非是对受害人的不公平。”
王维玉同时也表示,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信息的发达使得未成年人的身体及心智发育水平与过去相比有显著提高。原来的刑事责任年龄标准已不适应当前情况。“这并不是单纯为了给被害人更大的心理慰籍,更主要的为了更有效地惩戒犯罪,让刑罚的警示作用更好地体现出来。”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中国新闻周刊”,作者王毅璇、庄梦蕾。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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