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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4月3日文,近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七类在沈人员可以落户。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补充意见的通知》显示,七类人才分别是:
1、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含往届)
2、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
3、在沈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
4、在我市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5、在沈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
6、在沈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含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
7、凡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我市投靠落户。
稳定就业、推进落户政策一直是政府关注的重点。去年1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对城市落户政策做了新的规定。
《意见》中谈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去年年中,人社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也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
早前,多个城市已发布人才落户政策。比如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市相继发布人才落户新政细则,对人才落户要求进一步放宽,相比此前,以近乎“零门槛”的新政策吸引人才。
附政策原文:关于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的补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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