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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采用一课一销、按比例划拨等方式进行监管

作者:广州教育 发布时间:

广州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采用一课一销、按比例划拨等方式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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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鼓励校外培训机构购买保险,为学员提供进一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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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21年11月19日,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广州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应强化培训收费监管,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2021年7月至8月,市教育局组织金融监管部门、银行机构、行政相对人代表召开多次座谈会,研究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措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牵头起草了《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办法(试行)》,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制度设计。文件于11月19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共二十一条,分别从合同规范、收费规范、预收费存管、退费规范、保险规定、政府监管职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从资金流入到资金划拨等各环节对预收费资金加强管理。校外培训机构须开设唯一的预收费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并在签订合同、收费、退费时遵守相应规则。文件采用一课一销、按比例划拨、风险储备金、保险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进行监管。《办法》规定各区可根据实际在辖区内确定适当的监管模式,充分压实各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主体责任;鼓励校外培训机构购买保险,为学员提供进一步保障;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协会的行业自律功能,为校外培训机构选择存管银行和保险机构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指导。

《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办法(试行)》是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为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经营秩序,防范化解预收费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附:《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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