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末堆 1 月 4 日文,在线一对一英语培训品牌 vipabc 的母公司 iTutorGroup 今日宣布,其推出了全新的青少年在线教育品牌“vipjr®”。这一面向 5-18 岁的青少年的在线教育品牌将包含英语、数学和托福雅思的课程服务。
与此前专注于英语科目不同,vipjr 增设了数学和托福雅思课程。据了解,其数学课程将采用 1 对 1 中文名师授课的形式。vipjr 为了数学科目专门设立研究院,聘请上海市特级教师金荣生担任院长并搭建教研团队。而托福课程,则采用中英文双语 1 对 1 授课,英文使用比例根据考生水平随机调整。
既有的英语课程则与其成人英语服务一样,利用 DCGS 动态课程系统匹配教师,上课形式包括45分钟的小班制、30分钟的1对1制。
同 51Talk 一样,vipabc 也将目标放在了 K12 上,并试图打造一个 “K12 全学习平台”。但在公布新品牌的同时,却有媒体报道了一则涉及 vipabc 的商标侵权纠纷案。有观点认为,放弃使用原先的 vipabc jr 品牌,就与这起诉讼有关。
被诉侵犯商标专用权,vipabc 商标不能再用?
北京法院公布的 (2016)京民终291号民事裁决书显示,ABC 外语培训学校在 2014 年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北京创意麦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上海麦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均属于 iTutorGroup 集团),认为 VIPABC、 VIPABC.com 等在内的标识均包含了其 ABC 商标,涉嫌侵犯了其商标使用权。
为此,ABC 外语学校向法院提出了两点诉讼请求:
1、立即停止侵犯涉案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停止在英语在线教育培训及相关经营场所、交易文书、手提袋、广告宣传、涉案网站域名中使用侵权标识,包括 VIPABC 和 VIPABC.com。
2.连带赔偿损失及合理支出 5000 万元。
在庭审中,ABC 外语学校出示的证据包括涉案商标 ABC 的授权使用证明、vipabc 在北京的广告牌照片、盖有北京创意麦奇公司印鉴的收款证明、办公区照片、合同文件、发票等。同时,在上海市闸北公证处的公证下,ABC 学校对以 abc 为关键词进行百度搜索的网页进行了保存并公证,搜索所得的页面中,排名首位的标题是“<VIPABC英语>填表免费送 1 对 1 课程”。
而 iTutorGroup 方面则提交证据指出,多个教育培训机构的名称或者使用的商标中含有 ABC 字样,包括大量图书的题目中也含有 ABC 字样。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
上海麦奇公司、北京创意麦奇公司在涉案英语在线教育培训中使用被诉标志构成侵权。vipabc 字符的使用是围绕涉案英语在线教育培训服务进行的宣传或者介绍,上述使用行为仍然属于商标性使用,起到了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亦构成侵权。
此外,上海麦奇公司、北京创意麦奇公司将 ABC 作为搜索关键词,当网络用户以 ABC 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时,百度推广链接的标题、描述中均为有关 VIPABC 英语培训的相关内容,而点击推广链接后,网络用户可进入 www.vipabc.com 这一实际提供在线教育培训的网站,故上述行为亦侵犯了北京ABC学校的涉案商标权。
因此,一审判决结果为:
iTutorGroup 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
连带赔偿北京 ABC 学校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一百万元;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双方均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ABC 学校方面表示,在其官方网站宣传中所称的“八百万人次见证效果”,其获利计算方式应为“ 800 万人次 × 1. 5 万元 × 每人学费 × 10% 利润率 × 5% 商标贡献度,总计6亿元。其应当从其中获取 5000 万的合理补偿。
iTutorGroup 则认为:
vipabc 与 ABC 两商标并不近似,其网络教学业务也与 ABC 学校所运营的线下教育不属于类似服务,不会导致公众混淆;
涉案商标不具有显著性;
北京 ABC 学校并未实际使用涉案商标;
将 ABC 作为搜索关键词的行为不是对该标志的商标性使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二者的服务内容均是英语培训,服务对象具有一定的重合,服务目的也具有一致性,因此不应以线上、线下来进行业务区分。被起诉的 VIPABC 、 VIPABC.com 等标识,均完整包含涉案商标“ ABC ”,字母表现形式亦无明显区别,且被诉标志中的VIP通常被理解为贵宾、贵客。在北京 ABC 学校的涉案商标经其十余年的使用与宣传获得一定知名度的情况下,相关公众在看到 VIPABC 时,可能会误认为 VIPABC 与 ABC 来源于同一服务提供者,是同一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不同层级的服务,进而对服务提供者产生混淆或误认。
因此,双方的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仍然要求 iTutorGroup 集团停止使用 vipabc 商标,并赔偿 100 万元。而对于 ABC 外语学校提出的调查对方纳税情况、5000 万元赔偿金额等诉求,法院并未予以支持。
官方回复:新品牌与诉讼无关,已向最高法院申诉
芥末堆浏览 vipabc 官网发现,其 logo 仍然为 vipabc 字样,但青少儿业务已全部换为了新的 “ vipjr ”标识。
而在微博上,被认证为“上海麦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 vipabc 官博,名称变为了一串数字。另有一名为“vipjr官博”的微博账号,显示审核日期为 12 月 27 日,目前仅有一条发布 vipjr 品牌推出的博文。
而通过对英语相关的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vipabc 的链接已不再出现在广告位和前排。甚至直接搜索 vipabc,其网站也仅出现在第二位且不带有“官网”标识,第一位被一个名为杰森英语的广告链接占据。
自 2012 年开始,iTutorGroup 集团以 vipabc 为品牌标识进行了大量的推广宣传,包括楼宇、地铁、公交、电视、互联网等各个渠道的广告。如果 vipabc 品牌最终不能使用,可能会对其造成极大影响。而即使是目前社交媒体改名、停止百度投放等动作,也会增加 vipabc 的流量获取难度。
ABC外语培训学校称,“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ABC’商标侵权民事纠纷案作出终审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对方并未及时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甚至目前仍在继续使用被认定构成侵权的‘VIPABC’标识。”
为此,ABC外语培训学校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当日被受理,目前正在法院的进一步协调处理中。
vipabc 相关负责人对芥末堆表示,此次的新品牌发布只是单纯的品牌升级,与商标诉讼无关。今后,vipjr 将成为与 vipabc 相同的青少年产品线,包括英语、数学和托福雅思。
在大部分人的认知中,不论 ABC 还是 VIP ,都可以归入通用词的范畴。对于商标纠纷,vipabc 方面表示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已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组成合议庭,决定立案再次审查,并预计与下月公布再审结果。一旦最高院正式启动再审程序,将会裁定中止原二审判决的执行,等待最高院做出最终判决。
对于此事,部分知识产权法领域的专家学者也提出了不同意见:
1. ABC 一词在我国一直被大众普遍做为英语的指代来使用,而在词典中则解释为“基础知识、英语字母表”,因此完全不具备先天的显著性;
2. iTutorGroup 使用的“vipabc”标识在整体上与商标存在明显的差异,“vipabc”标识的首字母是“v”,“ABC”商标则是“A”;前者为 6 个字母,而后者仅仅是 3 个字母;两者的读音也存在明显不同,并不构成近似商标;
3. 认定商标近似还应根据两者的实际使用状况、使用历史、相关公众的认知状态、使用者的主观状态等因素综合判定,注意尊重已经客观形成的市场格局,防止简单地把商标构成要素近似等同于商标近似,实现经营者之间的包容性发展;
而在 iTutorGroup 看来,已经长期使用的“vipabc”标识,于在线英语培训服务上具有了远高于北京丰台区 ABC 外语培训学校的知名度,已经拥有了大量用户群。所谓“消费者将 vipabc 误认或混淆称 ABC 的关联品牌”在事实中并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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