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颁布以来,幼儿教育得到政府空前关注和重视,国人欢呼“幼儿教育春天来了!”短短数年,学前教育相继出台三个“三年规划”,规划的实施带来了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但在幼教取得辉煌业绩同时也呈现出系列不和谐状况。办好让人民放心的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亟需从供给侧进行改革。经专家研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倡导:
开放市场,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
当前学前教育呈现的一个显著矛盾是:一方面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供不应求,另一方面有意愿、有能力举办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者进不来,只能望需兴叹或者非法办园。究其原因,与近年幼儿教育对资本友好的准入标准(主要表现为对硬件的过度要求和不适当要求导致的不必要的资本筛选),以及质量观单一(包括以公办园为好园的单一标准),并且强调标准化、规范化导致“一刀切”(单一标准势必导致增加办园成本,把相当部分园所推至违规境地)等有关。
解决学前教育的供需矛盾,要依靠政府投入,也应坚持长期以来“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这一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方针。80年代至90年代的第二次生育高峰时,实行多渠道多种形式办园,除了少数公办园,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如企事业部门办园,乡街集体办园,农村则是小学附设学前班,乃至家庭幼儿园,举社会之力发展幼教,尽管当时经济水平有限,但并没有出现入园难的问题。1992年的《未成年保护法》就明确“提倡和鼓励举办家庭幼儿园”。遗憾的是,2006年修订时,这条被删除。从这个角度而言,放开学前教育的市场,守住“安全”的底线,适当降低准入的物质门槛,让更多有心有力的教育人士而非仅仅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领域,通过竞争和“公开”(包括家长参与)来确保学前教育质量,而不是牌照管控,或许应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理性选择。
不断改进监管,而不是包揽一切
在近期几次事件曝光后,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成为众矢之的,也更加深了民众对于公办园的强烈依赖,于是,限制民办园发展似乎又成为政策方向。实际上,幼儿教育是一项综合性事业,社会需求的差异化程度非常高,需要各种样态的供给者,需要重视家长的体验,需要家长的深度参与,这样的服务用公办体系来提供,并不一定有效。政府部门要克服简单化问题解决方式,克服对传统行政管理方式的依赖,不透支行政管理能力。
社会转型中政府的职能定位也应向服务者、扶持者、综合协调者的方向转变和努力,政府既是运动员,也是教练员,同时也是裁判员:作为运动员,政府应该承办一部分公学前机构,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同时也要做好教练员、裁判员,引导多主体举办的多样化学前服务机构协同发展;避免全能政府包办幼教的角色。
在实施学前教育的质量监管时,需改进督导方式,注意监管应包括行政层面的质量监管和微观层面的园所质量保证机制两个层次。行政层面的质量监管需常规化,用数据和案例,指导教育机构,摆脱经验管理;在监管中利用树楷模的方式,不求所有,但求服务,在市级层面建立跨所有制质量监测分析。另外,针对当前学前教育学费管制和民办园补贴标准与收费标准对接的问题,可通过质量监管搭起跨部门合作、补贴民办园的桥梁。有效的质量监管体系应包含在预算体系中的基本补贴和奖励制度、质量年度报告、差异化督导、家长问卷、教师访谈,以及教育民众确定基本质量的意识,等等。
放开师资来源,改革师范培养
近期频繁曝光的学前机构虐童问题引发对学前教育师资问题的讨论,其中讨论最热烈的是学前教师的薪酬待遇、师资来源、教师资质管理和师德问题。
关于学前教师薪酬待遇的一个疑惑是:幼儿教师极度短缺,却为什么却没有带来幼儿教师的工资上涨?为什么市场失灵了?这实际上很大程度是因为“牌照”的准入限制导致教师薪酬已经并非市场行为。因此,除了被常提起的“政府增加投入”这一解决途径以外,还可通过前述开放学前教育市场的系列措施,包括降低准入门槛、多渠道多主体多形式多元办学,改变质量观、避免单一标准带来的办园成本增加,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管体系、合理补贴民办园、制定合理学费价格体系,等等加以解决。
在现有条件下,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更为重要的是一方面放开师资来源,另一方面改革师范培养、提升“正规军”。
对于师资学历的过分强调,隐含着一个陷阱,即将学历证书等同于师德或质量。学者张燕提出,妈妈是很好的学前教育师资来源。在美国,除正规学前班,大量是家庭托儿所、日托中心。这些机构总体上有1/3的师资来源于家长。由于家长有生养、能够更好地理解和照顾孩子,往往比仅仅是科班毕业,而且是应试教育上来、完全脱离生活的师范生要强得多。从这个角度来看,放开对师资队伍的单向度准入限制,加强职业培训和过程监管是更为合理的。
放开师资来源的同时,也需要改革既往的学前教育师范培养。有人批评师范教育同质化,其实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师范教育长期封闭办学,课程数十年一贯地以不变应万变,没有能够关注和适应经济体制转型与社会变革,培养的幼师生不了解真实社会,脱离社会生活,学习范围和眼界狭隘。
对儿童福利进行顶层设计
我国目前对于儿童的重视和保护,还始终在非常边缘和薄弱的状态。专门机构的建设是保护儿童福利非常重要的前提和基础。建议在国家层面设立类似儿童事务局这样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的专门机构,体现国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强有力为儿童提供保障。
通过该专门机构,落实两个主要的原则:(1)儿童发展是教育和照顾并列。在国际上,政府儿童福利政策包括了教育和照顾两个部分,被简称为ECEC,两者之间是并列关系。政策内涵中缺乏“照顾”的成分,则儿童政策极容易“窄化”为儿童教育政策。(2)福利政策可以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加以设计。福利政策天然针对家庭,是需求导向的;而教育政策传统上针对教育机构的,是供给倾向的。针对性强、配置效率高的儿童政策,应该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向加以考虑。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21世纪教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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