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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该修正案对现行刑法作出了多处修改,其中包括下调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严惩性侵、猥亵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打击冒名顶替犯罪等。
刑法修正案(十一)刑事责任年龄作出了个别调整,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严惩性侵、猥亵未成年人犯罪上,增加了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性侵犯罪的规定。
同时,对奸淫不满10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对于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组织、指使他人实施的上述行为的,将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将实行数罪并罚。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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